【新福建】福建师范大学:田间地头以法治力量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4-07-10浏览次数:10

福建师范大学:田间地头以法治力量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新福建客户端  2024-07-10

 

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7月10日讯(记者 庄严 通讯员 金君敏)为引领青年学生深入基层、服务基层、读懂基层,用火热的青春投身乡村振兴伟大事业,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开展以“法惠万家暖民心 法治护航促振兴”为主题的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组织了24支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队,送法“进百校下千村入万户”。7月2日至8日,在罗源县政府、白塔乡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学院“闽乡法韵”重点社会实践队深入罗源县,前往百丈村、凤坂村、八井村等11个建制村开展普法宣传、实地调研,深入司法所、派出所、林业站等10多个部门开展基层行政执法调研,将普法融入乡村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百姓日常生活,用脚步丈量法治责任,用实干诠释青春担当,以法治力量护航乡村振兴。

石榴花开,情满畲乡。罗源县有1个畲族乡、34个畲族村、147个畲族自然村,畲族人口相对数居福建省第三、全国第四。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75年来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7月2日,实践队走进福州民族中学,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凝聚民族复兴磅礴力量”为主题,通过情景剧演绎、互动答题等形式,以案释法、依法论事,在润物细无声的沉浸式普法中,向同学们宣传《宪法》中的民族政策、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等,增强同学们的爱国意识、民族意识和法治意识,将民族团结进步的种子深植于每一位同学的心间。

“老年人法治意识较为淡薄,罗源县乡村常住人口老年人占比较大,需要我们开展法治教育帮助他们。”7月4日,实践队在凤坂村通过讲座宣讲、发放普法宣传册、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在老年人中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实践队结合《民法典》《消费者权益法》《防诈骗法》等法律法规,用群众听得懂、看得见、易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针对老年人群体进行了重点普及,尽力解决村民生活中的问题与烦恼,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八闽大地蔚然成风。

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罗源县白塔乡与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深度合作,共同开展“赋能乡村法治,增效基层新质行政执法力”课题研究。7月3日上午,学院党委副书记汪启思、李治莹副教授、院团委书记金君敏老师带领实践队一行,前往罗源县白塔乡,与罗源县副县长张昆鹏、白塔乡党政主要领导进行座谈。在白塔乡政府的会议室里,一场气氛热烈的基层行政执法和基层治理座谈会正在进行。“基层行政执法有什么问题亟待解决?”“基层行政执法有哪些经验?”“如何更好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如何提升乡村行政执法质量?”等一系列问题引发实践团成员积极的讨论。

7月4日至8日,结合课题研究调研需要,实践队前往司法所、派出所、林业站等10余个部门进行访谈,走入罗源县11个建制村的田间地头、农家小院、桥头村口等“小场地”,把“普通话”翻译成“地方话”,变“书面语”为“聊家常”,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话,说老百姓关心的事,讲老百姓愿意听的理,让乡村治理以更加丰富、更有活力、更有温度的方式传递到“基层末梢”。

“闽乡法韵”社会实践队结合乡村法治建设实践,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准讲活讲透,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村入户、深入人心、走深走实。本次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是青年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贡献法学学子青春力量的生动实践。

实践队接下来将会结合本次实践调研关于乡村治理面临的现实问题、破解乡村治理难题的着力点和基层行政执法的突破点等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并形成调研报告和基层行政执法手册,为基层治理建言献策、破解难题、共治发展。

责任编辑:姚瑾余潇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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