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时代精神激活朱子廉洁文化的生命力
(来源:福建日报 2023-02-15 09版 理论周刊·求是)
林月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时代精神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因此,深入挖掘和充分利用朱熹思想中的廉洁文化内涵,具有重要意义。
◆朱熹廉洁文化的内蕴要义
朱熹生活的南宋“国破世衰”,他虽仅仕宦九载,但始终关注社会政治,用儒家文化对现世的超越精神提升从政的意义、人生的价值,终身不渝以廉洁政治为引领,纠正当时封建政治的流弊,形成内涵丰富的朱熹廉洁文化。
传承“正心诚意”的修身工夫。朱熹继承和发展了传统儒家由内圣而外王、修身为本的思想,要求以自身圆满成就内在德性和外在事业,认为“治道必本于正心修身”。他注解的《大学》里有著名的“三纲领八条目”,“八条目”中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讲“内圣”,齐家、治国、平天下则为“外王”,由“内圣”而及“外王”。“内圣”就是内在心性修养,追求“反求诸己”,朱熹主张通过正心、诚意、主敬、去欲来加强自身的修养,提倡坚守善良的本心,抵制私欲的诱惑,同时提出立志、居敬、穷理、存养、省察、力行等修身工夫论。
彰显“徇理守礼”的规矩意识。朱熹注重立纲纪、守规矩。他认为“理”是人类社会最高的道德原则,“徇理”就是按照自然规律和社会规范处事,人们要认识天理、敬畏天理,按天理行世,按规矩规范做人做事做官。“天理”在政治实践中具体体现为“公”,他认为不徇天理道义的追逐一己私利必然走向“廉”的对立面“贪”。儒家文化中的核心理念“礼”也是规矩,只有真正遵从礼仪制度以克制自身私欲,才能“从心所欲不逾矩”。朱熹还提倡遵规守廉,认为:“做官须是立纲纪,纲纪既立,都自无事”。“为政必有规矩,使奸民滑吏不得行其私。”
提倡“严本宽济”的德治与重刑思想。朱熹吸取了法家重刑思想,认为:“古人为政,一本于宽,今必须反之以严”。“救弊之道,在今日极是要严”。面对日益尖锐的社会矛盾和混乱的社会局面,朱熹强调为政从严才能禁奸止乱、遏制犯罪,刑罚过于宽松只会使社会失控、让百姓遭殃,因此提出“当以严为本,而以宽济之”。他主张通过惩戒恶者来保护善弱群体,通过刑罚来培植官吏善性和维持社会道德秩序,在刑杀中显现仁爱精神,这种“明刑弼教”的义刑观也是仁政的具体体现。
坚守“视民如伤”的为民情怀。朱熹对孔孟民本思想作出阐释和发扬,提出了“国以民为本,社稷亦为民而立”“平易近民,为政之本”等理念和“取信于民”“富民为本”等具体主张,认为“王道以得民心为本”,主张要克己以爱民、济民、便民、安民、恤民。他曾辗转多地担任地方官,极力践行自己的民本主张,重农桑,兴水利,轻赋敛,建社仓,惩贪官,治豪强,赢得百姓的爱戴。
◆朱熹廉洁文化的时代观照
我们传承和弘扬朱熹廉洁文化,不是简单的赓续,而是要融入时代、关照现实,坚持有鉴别的对待、有扬弃的继承,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之在新时代获得新的生命力。
从“驭吏以严”到“惩治震慑”的衔接转变。“严”是中华传统治国与治家思想的鲜明特点,朱熹重典肃贪思想承续了儒法释道诸家的德礼政刑观。而全面从严治党则汲取弘扬了传统文化“严治”思想,“严”的要求主要体现在标准要严、惩治要严、执纪要严、制度要严、教育要严。只有坚持严的基调,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才能让领导干部心存敬畏,自觉做到敬畏人民、敬畏纪法、敬畏权力。心存敬畏才会“思”而出乎理智,“做”而有所顾忌,“行”而不忘纪法,真正从理论自觉向实践自觉转化,坚持以“廉知”促“廉行”,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知行合一,做到有所畏也有所为,严防权力染上“铜臭味”。
从“立纲纪”到“扎紧制度笼子”的传承创新。朱熹注重制度规范,将伦理制度化,结束了“礼不下庶人”的传统,把社会道德生活中人伦关系和道德活动方式明文化、程式化,以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整肃社会风俗,为人们“立世以廉、修身为洁”作边界和依循,也为新时代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传统文化的养料。预防和遏制腐败,要以道德教育约束“贪欲”,也要以制度建设减少“机会”。只有为权力套上制度笼子,才能使权力行驶在限定的轨道上,使私欲在制度面前受到管控。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要严防“破窗效应”,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遵规守纪内化为领导干部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地生根。
从“节欲修身”到“不想腐”的转化发展。主敬涵养是朱熹教育思想的特点,就是要培养严肃的、谨慎的、一贯的精神境界,他提倡以修炼发诸内心的涵养来控制外在的所作所为。人的所有想法和行为都生发于心,一切腐化变质无不是先由心性堕落、欲望泛滥开始的。潜心修好共产党人的“心学”,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本质上是一种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意志和能力。领导干部务必不忘初心,从心修起、由心发力,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用传统文化正心明德,“见理明而不妄取者,上也”,正气存内,严以修身,把外在“制约”化为内在“守约”,由“不敢伸手”变为“不会动心”,确保心不妄动、行不逾矩,不断提升“不想腐”的精神境界,在慎独慎初慎微慎欲中找到行为准则、做到行稳致远。
〔作者为福建师范大学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本文为2022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一般项目“推动朱子廉洁思想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研究”(项目编号:FJ2022XZB071)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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