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深化中国梦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24浏览次数:2513

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省委党校、福建社科院、省委讲师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不断深化对中国梦有关重大问题的研究阐释,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办公室拟分批设立重点研究课题,组织工程专家和理论工作者开展研究。为此,中宣部理论局专门下发了《关于申报深化中国梦研究课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课题申报。申报材料包括课题申报表(样式见附件)、初步提纲、前期主要成果积累,一式4份,请于6月25日前报送我部理论处,经我部审核后报中宣部理论局。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2013年6月14日

 

中宣部理论局关于申报深化中国梦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省(区、市)党委宣传部,七家全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工程有关主管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不断深化对中国梦有关重大问题的研究阐释,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拟分批设立重点研究课题,组织工程专家和理论工作者开展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课题选题方向

    1、中国梦的历史渊源和时代背景

    2、实现中国梦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3、中国梦的基本内涵和主要特征

    4、中国梦与党的执政理念和国家发展目标

    5、中国梦是依靠人民、造福人民的梦

    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由之路

    7、中国梦与弘扬中国精神

    8、中国梦与凝聚中国力量

    9、中国梦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10、中国梦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

    11、中国梦与国防军队建设

    12、实现中国梦与实干兴邦

    13、中国共产党是实现中国梦的领导核心

    14、实现中国梦有利于世界的文明进步

    15、中国梦与各领域工作

    各单位可根据上述选题方向,每个方向自拟1个或多个题目进行申报

二、课题申报和组织

    1、课题申报工作以七家全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各省(区、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为单位进行全国基地申报的课题,由基地隶属的部门和单位作为课题主管单位;各省(区、市)基地申报的课题,由省(区、市)党委宣传部作为主管单位。课题主管单位负责课题组首席专家的遴选,课题的组成和课题成果的审定把关、上报工作。

    2、各单位可根据自身研究力量和前期成果积累,自愿申报上述选题方向的课题,数量不限,题目可由课题组自拟。

    3、各单位请于6月底前将课题申报材料,包括课题申报表(样式见附件)、初步提纲、前期主要成果积累,一式4份寄送工程办公室。审核、报批后,7月上旬确定立项课题。所有立项课题,于8月底前完成研究工作,并将研究成果寄送工程办公室(一式10份,并附电子档)。课题研究成果主要以理论文章、内部报告、调研报告等形式呈现。工程办公室负责安排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或送有关部门参阅。

    三、课题资助

    各单位研究成果的完成数量和质量,作为评定工作的重要指标,并视情况在年底予以经费资助。

    联系人:冯静  李军

    联系电话:83087254  83087252(传真)

   附件:深化中国梦研究课题申报表.doc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办公室(中宣部理论局代章)

2013年6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