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理论文章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17浏览次数:1462

 

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理论文章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师委宣〔201341号)要求,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理论文章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章要求

(一)主题鲜明,观点正确,逻辑严谨,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一定的学术理论水平。具体题目由师生自行确定。

(二)文章应为未公开发表,篇幅以3000-7000字为宜,并附300-500字左右的内容提要。引文和史料要注明出处(统一要求为页下注)。出处为著作的要依次注明著作名、卷次、出版社和出版年月、版次、页码。出处为期刊的要依次注明期刊名、出版年和期号。出处为报纸的要依次注明出版年月日和报纸名称。

(三)所有论文均用A4纸张排版打印,标题使用宋体小二号字加粗,居中;如有副标题,使用仿宋三号字,居右;正文使用宋体小四号字,固定值18磅行距;正文内一级标题使用黑体,二级标题用楷体加粗,其余一律使用宋体。文章结尾处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四)严禁抄袭,文责自负。

(五)自留底稿,无论入选与否,均免退稿。

二、征文的组织、评选和使用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是今年首要的政治任务,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本单位师生积极撰写论文。

(二)论文分为教工和学生两类进行评选。教工类参加对象为全体教职员工,学生类参加对象为全体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届时,学校将邀请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论文进行评审,分别评出教工类、学生类优秀论文一等奖5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15篇,优秀奖若干篇。

(三)部分优秀论文将由学校推荐参加全国或全省的征文评选,并在重要报刊上发表。

三、论文的提交

论文收稿截止期限为201431日前,均以电子稿方式提交(文件名应命名为“姓名:文章标题”)。

(一)教工论文提交方式

地址:宣传部(旗山校区校部办公楼7703室);

电子邮箱:258562187@qq.com

联系电话:22867153

(二)博士、硕士研究生论文按照研究生工作部《关于开展研究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优秀论文征集活动的通知》(师委研〔201345号)要求提交,由校研究生工作部统一汇总,参加学校评审。

(三)本科生论文按照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学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优秀论文征集活动的通知》(师委学工〔201346号)要求提交,由校学生工作部统一汇总,参加学校评审。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3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