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研究中心2013年项目结项的通知
各有关课题组负责人:
根据省委宣传部通知,省中特研究中心2013年项目已到结项时间,请请及时做好项目结项的有关工作,并于3月28日前将结项材料提交至校宣传部,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983729202@qq.com。须提交的结项材料如下:
1.《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一式2份;
2.项目成果一式6份(A4开本,封面格式按照模板统一排版,项目类型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年度项目、一般项目,根据立项时的相应类型填写,成果形式请填写“论文”或“研究报告”,封面用白色加厚铜版纸打印;内文标题用小二号黑体;内文目录、中文摘要、关键词、正文均用4号宋体,行间距为26磅;注释及参考文献采用尾注,用5号宋体,单倍行距)
3.发表论文复印件或用稿证明一式2份(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提交)、实际部门采用意见一式2份(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提交)
项目结项的具体要求详见《立项通知》,校宣传部地址:校部办公楼703,电话:0591-22867153。
附件:
福建师范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理论体系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