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委文办〔2013〕6号转发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关于开展道德讲堂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09浏览次数:797

  

师委文办〔20136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现将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关于开展道德讲堂建设年活动的通知》(闽委文明办〔20132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今年初,我校根据省委文明办统一部署,4月份在部分单位先行开展了道德讲堂试点工作,并于5月份在全校各单位全面开展道德讲堂建设工作。自活动开展以来,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依照学校《关于开展道德讲堂建设活动的通知》(闽师委综〔201317号)文件精神予以落实,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进一步落实省委文明办《通知》精神,各单位要把开展道德讲堂建设年活动与贯彻落实省委文明办年初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道德讲堂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闽委文明办〔20131号)要求,与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严格按照“五个步骤”、“三个环节”要求,扎实推进道德讲堂建设工作。

    本学期学校将建立道德讲堂总堂,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各学院道德讲堂示范点建设,出台《福建师范大学“道德讲堂”考评标准》,把道德讲堂建设列入新一轮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创建指标要求;建立校院两级宣讲员队伍;注重典型示范引领,培养、挖掘和推广一批先进道德典型,编印《福建师范大学道德典型》(第一辑)和《道德经典》读本,形成崇尚道德的浓厚氛围。

  请各学院将本学期道德讲堂实施计划和院级宣讲员队伍(不少于10人,包括师生)于918日前报送到校文明办;并及时将开展的道德讲堂建设年活动的报道及相关文字、图片和视频材料,报送至校文明办(行政楼705)。联系电话:22867155,电子邮箱:wmb@fjnu.edu.cn

 

附件:关于开展道德讲堂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3830

 

 

 

附件

关于开展道德讲堂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闽委文明办〔201320

各设区市委文明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部, 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省直机关文明办:

  开展道德讲堂建设,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新实践,是推进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的有效载体,是提升公民道德素质的重要途径。今年初我办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道德讲堂建设工作的意见》(闽委文明办〔20131号),对道德讲堂建设的工作目标、组建范围、内容形式、标准流程等作了明确要求,有力推动了这项工作的进展。根据中央文明办近期对开展道德讲堂建设工作的新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拓展这项工作,决定在全省开展道德讲堂建设年活动。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活动时间

  20135月至20144月。

  二、活动内容

  (一)扩大范围

  道德讲堂要广泛发挥作用,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量规模。全省设区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含文明村镇、文明学校、文明社区、文明风景旅游区,下同)都要建立道德讲堂并开展经常性活动。全国文明城市、资格提名城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县级市要在今年7月底以前、全省各地要在12月底前,做到设区级以上文明单位道德讲堂全覆盖。

  (二)完善仪式

  用仪式讲道德,用仪式做敬畏,用仪式引导人们省心修身、崇德向善,是发挥道德讲堂作用的重要形式保障。各地要在原有“唱歌曲、学模范(讲故事)、诵经典、发善心、送吉祥” 五个步骤的基础上再增加三个环节:

  一是静默省心。在活动开始时,主持人引导大家静默3分钟,反省内心,用心理解脱的方式,帮助大家把坏习气从心里转移出来,用心理导引的方法,把人的心理由不善接引为善。

  二是向“德”鞠躬。在送吉祥前增加向“德”鞠躬的环节(在讲堂合适地方悬挂一个美观大方的“德”字),每个参加道德讲堂活动的人,在离开之前向“德”鞠躬,用鞠躬的仪式表达崇德尚德之心。

  三是一堂一善事。把内化于心与外化于行结合起来,把崇德与行善融合起来,把善心和善行对接起来。在每人座位上放一个功德袋,把大家乐捐的钱款和姓名登记在功德薄上,用这笔钱去帮助某个需要帮助的人。也可组织大家在讲堂结束后一起去做一件公益,例如打扫公共卫生、服务敬老院等。

  (三)贴近生活

  道德讲堂只有实现生活化,才能保证常态化,只有融进百姓生活,伴随人生成长,才能长久不衰。各设区市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县级市,要学习借鉴常州市让道德讲堂走进生活的的经验,建12个道德讲堂生活化的试点,让婚庆典礼走进讲堂,让老人寿诞走进讲堂,让成人仪式走进讲堂,使道德讲堂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

  (四)建设总堂

  为进一步扩大道德讲堂的普及性和影响力,各地要探索建立道德讲堂总堂。各设区市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县级市要率先在今年7月底前建成一个总堂。

  一要精心选址。选择交通便利、人气旺盛、文化氛围浓厚的公益场所,长期固定下来;

  二要经常活动。每月开展两次以上活动;

  三要对外开放。分批组织未开设讲堂的单位和广大市民进入总堂受教育,为人们定期观摩、参加讲堂活动提供便利,扩大覆盖面;

  四要广而告之。每次活动前通过手机短信、广播、电视、报纸等事先告知广大市民,并通过网络在线向市民直播,调动市民自发参与的积极性;

  五要引领示范。总堂的环境布置、氛围营造、活动流程、主持人的水平、模范故事的选择和现场效果,都要为其他的分堂做出示范、提供借鉴;

  六要整合资源。要整合机关、行业、窗口单位、企业等社会资源,制定总堂年度活动计划,由各单位轮流承办活动。各承办单位提前与总堂对接,明确具体要求。总堂从各单位精选好的课件,建立优秀课件展示制度,建立主持人、宣讲员、优秀课件资源库。同时,将总堂每次活动录制下来,发放给其他分堂观摩学习,努力形成总堂与分堂资源共享、互通有无、相互支撑、相得益彰的格局。

  (五)网络展播

  根据中央文明办要求和我省《关于进一步规范道德讲堂建设工作的意见》(闽委文明办[2013]1号)规定,省委文明办《文明风》网站于今年3月开辟了《道德讲堂》专栏。各设区市委文明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部、省直机关文明办、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要收集整理所辖省级以上文明单位开展道德讲堂活动的视频材料,并及时报送到《文明风》网站。网站将从5月份开始,在《道德讲堂》专栏进行展播,以交流借鉴,考察实效,扩大道德讲堂的社会影响。

  (六)总结表彰

  省委文明办将于6月下旬开始,选择部分城市召开道德讲堂建设现场推进会,总结交流各地开展道德讲堂建设的经验做法,推动我省道德讲堂建设规范有序开展。明年5月组织召开道德讲堂建设年活动工作总结交流会,并对道德讲堂建设年活动开展好的地方和单位进行表彰。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文明办和各设区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要把加强道德讲堂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的重要举措,建好、用好道德讲堂。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道德讲堂建设年的各项活动,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确保道德讲堂建设年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修身。道德讲堂是修身养性的场所,要以事说人、以情感人、以德化人,引导人们崇德向善,达到净化心灵,提升道德素质的目的。既不能把道德讲堂办成专家学者的论坛和领导作报告的会场,也不能把道德讲堂办成普通的社区(市民)学校。

  (三)做好培训。主持人处在道德讲堂的核心位置,对于确保现场效果至关重要。各级文明办要认真抓好主持人的培训工作,让他们有效承担现场调度、引人思索、帮人提升的职责。

  (四)常态活动。各单位道德讲堂要经常性开展活动,每月活动不少于一次,每次活动都要有明确的主题。要反复讲、经常教,让道德成为习惯,让习惯成为性格。

  (五)一堂一档。各道德讲堂都要建一份详尽的电子档案,以图片、视频等形式反映道德讲堂的全面情况。各设区市委文明办要建立本市道德讲堂电子档案平台,并把各单位开展道德讲堂活动的情况,在本市的文明网上展播。

  各级文明办要把开展道德讲堂建设年活动与贯彻落实省委文明办年初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道德讲堂建设工作的意见》的精神要求结合起来,并及时将开展活动的情况上报省委文明办。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

                                                                2013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