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我省在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中获得满堂红

发布时间:2017-11-21浏览次数:424

我省在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中获得满堂红

(来源:福建日报  2017-11-18  03版  要闻3

  

    本报讯 (记者 谢婷 通讯员 何跃加)17日上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我省莆田市、龙岩市、石狮市、武平县、晋江市、沙县等6个参评城市全部获评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获评率100%,厦门市、福州市、三明市、泉州市、漳州市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周炳耀、廖俊波、温金娥分别获评第六届全国见义勇为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

此外,福清市新厝镇等50个村镇、中共福建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监察厅)等57个单位获评第五届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闽清县梅城镇等63个村镇、福州市地方税务局等125个单位继续保留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福建师范大学14所学校获评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泉州市获评第五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厦门市海沧区委文明办等6个单位和王卫红等3人分别获评第四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