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福建师范大学精神”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25浏览次数:777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大学精神是大学文化的精髓和核心,是对大学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群体意识、精神境界、办学理念、办学特色的高度凝练、总结和概括,对大学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建校一个多世纪以来,一代又一代师大人戮力同心,锐意进取,励精图治,薪火相传,形成了深厚的文化底蕴、优良的办学传统和独特的精神品格,这是需要我们继承和发扬的宝贵精神财富。为了更好地凝练福建师范大学精神,进一步提升学校文化建设内涵,经研究,决定面向校内外开展“福建师范大学精神”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以及关心和支持学校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11月15日

    三、作品要求

(一)凝练出来的“福建师范大学精神”既要传承师大历史,又要立足师大现实,更要引领师大未来。要彰显学校的办学宗旨、历史传统、时代特征和发展定位,能够反映广大师生和校友的价值追求和精神风貌,具有深刻的文化内涵、教育意义和激励作用。

(二)用不超过16个汉字的关键词来表达,语言应言简意赅、全面准确、寓意深远、富有感召力和凝聚力;易懂、易记、易传、易行。

(三)要提交300-1000字左右的论证说明,对内容出处、释义、寓意等做出说明,做到言之有理,持之有据,层次清楚,贴切反映师大的独特性格。

     四、交稿方式

(一)以个人或集体的名义参加均可。

(二)要在稿件末尾注明作者的姓名、所在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以便入选后联系。

(三)电子稿和纸质稿均可(二者选一,不要重复投稿),以电子稿为宜。

1.电子稿发送至邮箱258562187@qq.com,邮件主题标注为“福建师大精神投稿”,文件名命名为“福建师范大学精神投稿+姓名”。

2.纸质稿寄送至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大学城福建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邮编350117),并在信封右下角注明“福建师范大学精神表述语投稿”字样。

    五、评选奖励

在征集截止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稿进行评审,评选出若干入围作品予以表彰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经学校最终审定通过的“福建师范大学精神”表述语,如果为原创作品,且未经改动,将奖励作者人民币5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权利声明
    (一)应征稿件必须是原创作品,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后果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

(二)学校有权对征集的作品作适当修改,一经采用,其著作权、使用权均归福建师范大学所有。

(三)请作者自留底稿,无论入选与否,均不退稿。

    、相关要求

    福建师范大学精神征集活动,是我校建设和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精心组织,积极发动本单位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和广大校友积极参与,建言献语,踊跃投稿。要使征集的过程成为进一步推动学校文化建设和强化办学特色的过程,成为对广大师生员工进行爱校、荣校教育的过程。

机关各部(处)、室、馆、中心、集团、公司,以及各学院要在广泛讨论、集思广益的基础上,至少报送1件“福建师范大学精神”凝练稿件。

为了使征集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学校已经在前期收集了中外大学精神凝练的典型案例和我校大学精神凝练的基础素材,相关资料详见附件

联系人:李瑞德,联系电话:22867153,传真:22867166。

附件:1.中外大学精神典型案例.doc

      2.福建师范大学精神凝练素材.doc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1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