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刊登我校陈少晖教授点评文章

发布时间:2009-07-01浏览次数:769

新体制“新”在哪里

 

邵武市近年来在创新县乡财政体制上进行的探索,为纾解乡镇财政问题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的样本。

  这一新型财政体制的核心可概括为:核定收支、确保运转和超收分成。其之所以,在于革除了原有财政管理体制的一些弊端。在原体制下,乡镇不仅财政收入范围小,许多税种不参与分成,还要负担像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刚性支出。另外,上级财政核定的乡镇财政收入基数,以该乡镇上一年实际完成的财政收入作为基数,实行环比递增,完不成收入基数的,将核减下拨给该乡镇的支出基数。这样的一增一减,不仅挫伤了乡镇增收的积极性,而且使乡镇可用体制性财力日趋萎缩。可以说,新体制破解了这一尴尬局面。

  新体制之所以,在于新体制一经构建,很快就产生了显著的体制替代效应。从邵武市的创新实践中,我们可清楚地看到,一个良好的财政管理体制,可为乡镇发展带来巨大动力。近年邵武市乡(镇)、街道财政总收入和全市财政总收入和地方级收入增长迅速,邵武连续多年进入全省经济发展十佳县(市)行列,就是明证。

  新体制之所以,还在于这一模式具有示范效应。我们不难看出,邵武市新一轮财政体制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在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的前提下,通过财力倾斜机制所产生的激励效应,在保运转的基础上谋求乡镇经济社会的大发展。这种模式虽然不一定适用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但对于资源禀赋相近的欠发达山区,却具有可资借鉴的示范效应。一是加大上级财政向乡镇的转移支付力度,统筹安排运转性支出,探索建立财政困难县最低财力保障机制;二是按税种划分收入,减少共享税种,逐步实行彻底的分税制,适当提高县级财政收入自给率;三是改革现行按照环比递增核定乡镇财政收入基数和与支出预算挂钩的做法,建立和完善乡镇超收分成税收返还机制。(作者系福建师大经济学院教授、博导)

 

(来源:《福建日报》 2009-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