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寻找最美师大人传播校园正能量”摄影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0浏览次数:1297

各单位: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激发全校师生员工爱校荣校热情,展现师大人良好的精神风貌,特举办“寻找最美师大人传播校园正能量”系列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寻找最美师大人传播校园正能量

二、参赛对象

全体师生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工)

三、作品内容

本次摄影大赛分最美教师、最美学生、最美员工三个系列,主要征集教师、学生、员工在不同岗位上的风貌,突出人物特写,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展示。

(一)教风学风。师生的教学学习活动或情景,展现教师独特的教学风格、学生积极向上的学习状况和员工努力拼搏的工作场景。

(二)志愿服务。师生参与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展现师大学人投身社会服务,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服务精神。

(三)道德风尚。展现师大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敬业奉献、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的良好校园风尚。

(四)多彩校园。展现师大人丰富多彩、朝气蓬勃的校园文体活动。

参赛者也可另选角度创作出符合主题的摄影作品。

四、作品要求及相关说明

(一)作品主题明确,讲究思想性、教育性(不含艺术摄影作品),真实记录身边的事件,真实反映我校师生员工的精神境界与文化素养。

(二)作品彩色、黑白均可。作品形式分为单幅和组照,组照中的系列作品不超过4张,内容必须是有机的组成。作品文件格式为JPG,像素不低于800万,文件不小于2M

(三)作品应为真人真事,必须配有详细的图片说明(200字以内)。

(四)以个人或小组(小组人数不超过2人)为单位报名参赛。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自己拍摄,严禁抄袭,如发生侵权问题,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赛者自负。

(五)不能使用后期处理软件改变画面内容,缺乏真实性的照片一律不予评审。

(六)作品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不违反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不得含有种族歧视和宗教歧视,不得污蔑民族传统文化,不得泄露国家机密,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七)参赛作品概不退还,请参赛者自行备份。

(八)参赛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所有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阵地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五、作品提交方式

参赛作品统一为电子版,参赛作品与参赛作品登记表电子版发送到2430047196@qq.com;参赛作品及参赛作品登记表统一命名格式为:组图(作品可加序号)+作品名称。咨询电话:22867151

六、比赛时间

20171212日至2018112日。

七、评奖方式

组织专业老师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奖。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 3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 12个,优秀奖若干个。

优秀组织奖 若干个。

大赛将为获奖者和获奖单位颁发证书及奖金,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一等奖奖励人民币1000/件,二等奖奖励人民币800/件,三等奖奖励人民币500/件。优秀组织奖每个单位奖励人民币2000元。获奖作品将在校官方微信、微博和学校主页等宣传阵地上选登。

九、活动组织

福建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主办,福建师范大学校报记者站承办,福建师范大学各学院记者团协办。

  

附件:“寻找最美师大人传播校园正能量”摄影参赛作品登记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171212

  

  

附件

  

“寻找最美师大人传播校园正能量”摄影参赛作品登记表

  

作品标题

拍摄地点

拍摄时间

作品说明

作者姓名

单位

教师(学生)

在职(离退休)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注:此表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