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29浏览次数:466

关于2015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

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各有关单位:

1029日,接获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5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2015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分为重点委托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种。各单位可申报的项目类别为一般课题,分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高校辅导员骨干研究、高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研究专项、高校教育新闻宣传和教育舆情管理4类。以上4类课题中,我校每类可推荐申报1-2个项目。每项省教育厅资助0.3万元,研究时限为1-2年。

二、申请条件

(一)一般课题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011日后出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专项的项目负责人为我校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一线教学的专任教师;高校辅导员骨干研究专项的项目负责人为我校一线专职辅导员。高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研究专项的项目负责人为我校从事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的一线专兼职工作人员;高校教育新闻宣传和教育舆情管理研究专项的项目负责人为我校从事教育新闻宣传或教育舆情管理工作的一线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申请者应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课题组。

(三)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课题申报项目名称,必须符合《福建省高校2015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和所列内容的范围。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省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以及省教育厅项目负责人;

2.3年已主持过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项)。

各单位要对申报人条件进行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省教育厅将不予立项,并通报有关单位。

三、申报方法

(一)各单位可以推荐申报高校辅导员骨干研究、高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研究专项、高校教育新闻宣传和教育舆情管理各1项。

(二)马克思主义学院可以推荐申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1-2项。

(三)申报项目由学校组织评审后择优推荐上报。省教育厅将在高校推荐申报基础上,评审并确定立项课题。

(四)申请人需填写《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申请书》一式7份。《申请书》电子版可于福建省教育厅网站“下载栏目”、校党委宣传部网站“服务指南”、校学生工作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五)高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研究专项、高校教育新闻宣传和教育舆情管理2类课题,请各单位汇总后报送至校党委宣传部(旗山校区办公楼701),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xcb@fjnu.edu.cn;高校辅导员骨干研究请各单位汇总后,报送至校学生工作部(旗山校区办公楼423),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xgc@fjnu.edu.cn

(六)申报时间截至114日,逾期不予受理。邮件主题署“学院+姓名+申报类型(如“高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研究专项”)”

(七)项目申报的其它有关事项按省教育厅、财政厅《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教综〔201327)执行。

由于申报时间较为紧张,请各单位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校党委宣传部联系人:颜郡、李瑞德, 2286715122867153

校学生工作部联系人:陈筱宇、辜陈君,22867280



附件1:2015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一般课题)课题指南.doc

附件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申请书.doc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宣传部                                学生工作部

                2015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