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美在师大 暖在心中”手机摄影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0浏览次数:965

关于举办“美在师大 暖在心中”

手机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美在师大 暖在心中”手机摄影大赛,引导广大师生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传递校园正能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美在师大 暖在心中

二、参赛对象

全体师生

三、比赛时间

即日起至20151231

四、作品内容

围绕日常学习工作生活场景,抓拍身边好人好事,展现师大人的“真”“善”“美”,传递校园正能量。

、作品要求及相关说明

(一)作品主题明确,视角独特,具有美感和艺术性;内容积极健康向上,能够展现师大新风采和学子新风貌。

(二)参赛作品须附有作品介绍,单幅作品字数限制在100字以内,组照字数限制在300字以内。

(三)参赛作品为近期用手机拍摄的原创作品,且未在其他摄影比赛中获得奖项。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完成,严禁抄袭,如发生侵权问题,一切后果由参赛者自负。

(四)参赛作品大小不超过3M,使用外接镜头等手机附件请在作品介绍中注明。

(五)参赛作品应为手机一次性拍成的原始照片,仅可在手机上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裁剪、像素压缩等简单处理,不接受全景、拼接作品,禁止用电脑软件深度加工制作。

、作品提交方式

福建师范大学微信公众号“福建师范大学”为本次活动发布平台。已关注“福建师范大学”的参赛者,进入公众号,再点击下方“‘美在师大 暖在心中’手机摄影大赛”直接参赛。未关注“福建师范大学”的参赛者,先点击关注“福建师范大学”,再通过点击子菜单“‘美在师大 暖在心中’手机摄影大赛”页面参赛。

联系人:黄荣明 颜郡,联系电话:22867151

、评奖方式

(一)初审。对参赛作品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参赛作品将上传至福建师范大学官方微信(fjnu1907)、微博(@福建师范大学)供网友点评转发,点评转发量将作为评奖参考依据。

(二)评奖。组织专业老师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奖。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奖金各8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6名,奖金各6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18名,奖金各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

获奖作品将在《福建师范大学校报》和校官方微信、微博上选登。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15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