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晚报】福师大学者郑育毅献策福州阶梯气价初步方案

发布时间:2015-05-12浏览次数:198

 

福州阶梯气价初步方案听证

第一档用气,年用气量如何设定争议最大

 

(来源:福州晚报 2015-05-08  A5版)

 

福州晚报记者 赵铮艳

福州晚报讯 省物价部门出台气价调整疏导方案,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将推行阶梯式收费(详见福州晚报20141114A5版)。昨日,福州市就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量、阶梯气价比例的确定举行了听证会。

三档气量与气价初步方案听证

  记者从听证会上获悉,居民生活用气量和价格将按照3个档次区分: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为第一档气量,价格维持现行水平不变;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即覆盖率80%95%之间的气量,不含本数)为第二档用气量,价格水平原则上与第一档气保持1.2倍左右的比价;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为第三档用气量,价格水平原则上与第一档气保持1.5倍左右的比价。

  根据市物价局成本调查分局对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福州安然居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福州南台岛管道燃气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福州开发区安然燃气有限公司4家燃气经营企业居民月均生活用气量监审数据,拟定我市城区居民生活阶梯气价方案为:

  第一档用气,年用气量180立方米(含)以内,覆盖区域内80.99%居民家庭用户,用气价格维持现行价格不变,为3.65/立方米;

  第二档用气,年用气量180立方米~288(含)立方米部分,覆盖区域内95.35%居民家庭用户,用气价格按第一档气价1.2倍确定为4.38/立方米;

  第三档用气,年用气量超出288立方米以上部分,这部分居民家庭用户比例占4.65%,用气价格按第一档气价1.5倍确定为5.48/立方米。

  需要注意的是,以年为计价周期,用气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按政策规定气价水平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用气价格为4.02/立方米。

  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单个居民户或单个气表对应家庭居民人数较多(5人及以上人口)的家庭可持相关证明到燃气公司营业网点申报,经确认核实后,对户籍5人及以上的居民家庭,按每增加1人年度用气量增加50立方米,每户最高增加气量不超过150立方米的标准调整年度分档气量。

  有关部门负责人说,按上述方案,大多数用户燃气费用不会增加;14.36%年用气量在第二阶梯范围内的用户,预计每年平均增加燃气费用支出31.11元;4.65%年用气量在第三阶梯范围内的用户,预计每年平均增加燃气费用支出258.22元。也就是说,推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对普通居民日常生活基本不会造成影响,对改善和提高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的家庭来说影响也十分有限,对过度用气需求起到一定抑制作用。

方案调整完善后上报市政府审批

昨日,参加听证会的有19人,其中消费者9人,经营者2人,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2人,专家学者1人,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5人,另设旁听席、记者席。

  9名消费者依次发言,他们多数对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表示赞成,但提出要保持第一档气价的长期稳定,并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予以优惠。

  消费者代表洪序耿是名律师,他指出,一些空置户的用气量拉低了第一档的平均值,应参照外省市的做法,扣除空置户,这样第一档的平均值才更准确。同时,要保证抄表时间的及时。调价以后,供气企业年增收额的用途应予以公示。

  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刘晓凌根据搜集的消费者意见,赞同洪序耿的建议。她还说,对于居民用气量分析数据的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此外,供气企业每年600多万元的增收额,建议用于一户一表改造或补贴低收入、生活困难的用气家庭。

  此次听证会最大的争议点在于,第一档用气的年用气量设为180立方米是否过低?专家学者郑育毅建议,第一档用气的年用气量用定额计算法,如果年用气量设为180立方米,意味着每月用气量为15立方米,而每天0.5立方米的用气量能否满足正常家庭一日三餐等基本用气需求需要论证。对此,林筱文、潘云亮、甄立辉等消费者代表也认为,第一档用气的年用气量标准应该适当放宽一些。

有关部门对与会人员的意见一一进行了记录,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充分考虑这些意见和建议,对初步方案作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后,上报市政府审批。

 

 

(注:郑育毅教授为我校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