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7年度校报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校十佳学生宣传团队和优秀学生记者、编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8浏览次数:2275

各学院党委,各单位:

为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我校新闻宣传工作,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2017年度校报信息工作先进个人、校十佳学生宣传团队和优秀学生记者、编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报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新闻宣传工作,工作认真负责,自觉学习新闻理论,锻炼业务技能,捕捉、策划和撰写新闻的能力突出。

(二)工作积极主动,认真履行通讯员职责,积极撰写新闻稿件,及时充分展示本单位工作成效与特色。

(三)积极配合校报做好各项重大工作的宣传,主动向校报提供有新闻价值的新闻线索。

(四)本年度在校报发表新闻稿件数量较多,质量较高,成绩突出。

(五)无失实报道和抄袭行为。

二、十佳学生宣传团队评选条件

(一)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富有凝聚力、战斗力

(二)积极参与学校新闻宣传工作,踊跃投稿,向学校提供有价值的新闻线索。

(三)配合校报、校官方微信微博、校电台、校企鹅号、校今日头条号认真做好学院的新闻宣传工作。

(四)积极采写校内外新闻,并在校内外媒体刊发稿件数量较多,效果好,影响广泛。

(五)无失实报道和抄袭行为。

三、优秀学生记者、编辑评选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新闻宣传工作,恪守新闻职业道德,自觉学习新闻理论,锻炼业务技能,捕捉、策划和撰写新闻的能力突出。

(二)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生记者培训活动,并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新闻采写任务。

(三)积极采写校内外新闻,并在校内外媒体刊发稿件数量较多,质量较高,成绩突出。本年度在地市级以上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发表报道学校正面新闻的稿件(含音像类)3篇(则)以上;或在校报、广播电台、青年通讯社、学生电视台等发稿5篇(则)以上;或在校官方微信、微博、企鹅号、今日头条编辑发表报道学校的新闻稿件(含音像类)30篇(则)以上。

(四)无失实报道和抄袭行为。

四、评选范围

校报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参评范围为积极向校报投稿的教职员工;十佳学生宣传团队参评范围为各个学院的学生记者团、新媒体运营中心等;优秀学生记者、编辑参评范围为学生记者、编辑

五、评选名额

(一)校报信息工作先进个人5名。

(二)十佳学生宣传团队10个。

(三)优秀学生记者、编辑30名。

六、评选程序

(一)单位申报。校报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十佳学生宣传团队和优秀学生记者均由各单位根据条件推荐申报。有学生培养任务的单位,推荐学生记者团、新媒体运营中心等参与十佳学生宣传团队评选。推荐2名候选人,其中,教师1名,参与校报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学生1名,参与优秀学生记者、编辑评选。无学生培养任务的单位和各职能部门,每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参与校报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每个校级媒体推荐3名候选人参与优秀学生记者、编辑评选。

(二)组织评选。校党委宣传部对各单位报送的校报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十佳学生宣传团队和优秀学生记者、编辑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组织评审小组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在校内公示5日无异议后,印发表彰文件。

(三)表彰奖励。学校对校报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十佳学生宣传团队和优秀学生记者、编辑分别给予表彰奖励,每个学生团队奖励1000元,校报信息工作先进个人每人奖励1500元,优秀学生记者、编辑每人奖励500元,并颁发证书。

七、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二)校报、校电台校电视台、官方微博、微信、校通讯社、企鹅号、今日头条等校媒学生记者、编辑原则上回所在学院报名参评,不占用所在学院申报指标

(三)申报校报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十佳学生宣传团队和优秀学生记者、编辑请登陆校党委宣传部网站下载、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校报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福建师范大学十佳学生宣传团队申报表》《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学生记者、编辑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2、3),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于5月18日前报党委宣传部行政楼702室,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iaobao@fjnu.edu.cn。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校报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

2.福建师范大学十佳学生宣传团队申报表.docx

     3.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学生记者、编辑申报表.docx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