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电商法》实施,代购们何去何从?

发布时间:2019-01-07浏览次数:877

《电商法》实施,代购们何去何从?

(来源:福建法制报  2019-01-03 

 

随着民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海外产品的需求显著增大,个人“代购”出现迅速适应市场需要,并逐渐形成一个规模上万亿的大市场。2018年8月31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下称《电商法》)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引发了代购圈一场规模不小的“地震”,许多网友评论认为,代购可能要“凉凉”了。

代购:放弃还是继续?

曾留学于海外的小于(化名)在课余时间帮亲朋好友在当地购买一些日用品、护肤品、衣物等小额商品。凭接良好的口碑,托小于购买境外商品的人越来越多。如今,《电商法》实施,小于明确表示不会再帮人“代购”了。

让小于决定放弃代购这一副业的原因,正是《电商法》所规定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对此,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副教授丁兆增表示,《电商法》的出台表面上增加了代购一族的成本,但其实代购原本就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在携带超过一定金额的境外商品入关时如实申报缴税并在经营时依法缴税。长年以来,许多代购钻法律空子,未依规缴税,不仅造成国家大量税收损失,还扰乱了市场秩序,对正规注册的经营性电商企业造成不公。

与小于不同的是,居住在泉州的全职代购多多(化名)表示将会按规定进行市场主体登记,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继续从事代购行业。

多多告诉记者,自己帮助客户在美国购买商品后邮寄回国,货品入关时都需要遵守相关法规缴税。对于《电商法》第十二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需取得相关行政许可”规定的程序,自己还不熟悉。“具体细节还要看实施后。”多多说。

出现质量问题难维权

近几年,代购商品的质量问题也常让人诟病,由此引发了不少纠纷。

福州白领小林(化名)告诉记者,自己曾经找一位从事代购的同学购买一款价格为280元的日本品牌防晒霜,但让她失望的是,收到的商品不仅包装上的LOGO能够轻松刮掉,产品的质地比自己用过的正品稀薄许多。于是,小林便找同学讨个说法,对方爽快地答应再发一瓶,但小林收到的还是同样的劣质产品。这一次,小林选择了忍气吞声,“我不太想去和她争,一方面也是同学情面,只好自认倒霉了。”

丁兆增告诉记者,《电商法》要求在电子商务争议处理中,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原始合同和交易记录,若无法查实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消费者买到疑似假冒的商品,不再需要因取证难而忍气吞声,可以要求由卖方提供商品的来源证明。

多多告诉记者,一些售卖假货以及劣质产品的商家以低利润渠道为噱头,通过恶意竞争扰乱市场,侵害消费者权益。如果《电商法》能实施到位,就能杜绝这种现象,这对消费者来说是件好事。

抑制市场“野蛮生长”

丁兆增介绍,近几年代购市场呈现“野蛮生长”的态势,《电商法》的出台明确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权与责,起到规范市场、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违法成本的作用。

那么,在《电商法》实施的背景之下,如果继续从事代购,需要履行什么样的义务呢?

丁兆增说:“根据《电商法》规定,若要继续从事代购,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遵守进出口监督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在交易中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并依法纳税,向消费者提供全面真实的信息等等。这些规定提高了个人代购的准入门槛,对经营者起到规范作用,同时推动整个市场的良性发展。”除了对经营者的规范,《电商法》同样规定了电子商务平台的义务。《电商法》规定,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平台内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同时,消费者可以要求电子商务平台承担先行赔偿的责任。这就使电商经营平台自觉加大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监管力度,同时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

“同时,《电商法》对经营者与平台的违法行为进行细致的划分与处罚,如对经营者在交易中收取押金但设置不合理退还条件,电子商务平台未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进行核验、登记等等情况作出了惩处规定,提高了经营者的违法成本,有力规范市场秩序。”丁兆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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