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福建】福建师范大学与福建教育学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26-03-22浏览次数:10

福建师范大学与福建教育学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来源:新福建  2026-03-21)

3月21日,福建师范大学与福建教育学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福建师范大学举行。福建教育学院院长温敬元、副院长张志刚,福建师范大学校长郑家建、副校长方千华,两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郑家建和温敬元分别代表两校致辞。郑家建指出,数十年来,两校一个主攻职前培养、一个深耕职后发展,形成了功能衔接、协同共生的天然互补格局。两校合作将以此次签约为新起点,秉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推动向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更大范围合作迈进,在携手同行中实现优势叠加、共赢发展,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征程中展现更大作为,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贡献更多教育力量。

温敬元指出,福建教育学院与福建师范大学同为服务福建教育事业的重要力量,有着共同的办学初心、互补的发展优势和广阔的合作空间。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不是简单的携手,而是理念的契合、优势的互补、责任的共担;不是短期的联动,而是长期的深耕、全面的融合、共赢的坚守,必将产生“1+1>2”的聚合效应。在此基础上,率先联合开展同等学力申硕项目,更是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打造高层次人才培养新平台的务实举措。

在与会人员共同见证下,福建师范大学副校长方千华、福建教育学院副院长张志刚分别代表两校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培训学院)院长应贵勇和福建教育学院教务处处长张平忠分别代表两校签订同等学力申硕协议。两校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围绕校际合作重点领域进行了对口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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