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忠东家庭获第一届省级文明家庭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8-09-11浏览次数:337

日前,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表彰2015-2017年度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的决定》(闽委〔201831号),我校林忠东家庭荣获2015-2017年度省级文明家庭称号。

林忠东家庭于2017年荣获我校第一届文明家庭称号。林忠东家庭是一个典型的教育之家,出色的艺术之家,更为难人可贵的是,该家庭成员热心公益、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积极参加多个公益机构发起的各类助困、助学、赈灾、助养等公益活动并捐款捐物,家庭事迹典型突出,形成“尊重、有爱、善良、诚信、勤俭”的优良家风。

福建省文明家庭以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平等和谐、敬业诚信、家教良好、家风淳朴、绿色节俭、热心公益8个方面为评选标准,经过层层推荐审核,省委、省政府最终授予100个家庭为第一届省级文明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