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方宝川:弥足珍贵的现存第一部《使琉球录》

发布时间:2024-03-20浏览次数:66

弥足珍贵的现存第一部《使琉球录》

(来源:福建日报  2024-03-19   10版  理论周刊·读书)

方宝川

明清两朝中国政府册封琉球国王共25次,其中明代17次、清代8次。在明嘉靖十三年(1534年)陈侃往封琉球之前,明代有过12次的册封活动。遗憾的是,册封使臣均未留下记录中琉关系的“使录”类著述。陈侃《使琉球录》一书,遂为现存第一部册封琉球使的“使录”类著作,筚路蓝缕,弥足珍贵。

陈侃(1507—1538年),字应和,别字仲和,号思斋,一作思庵,浙江鄞县人。明嘉靖五年(1526年),登进士,授行人司行人。十一年(1532年)五月,作为吏科左给事中的陈侃,受命充册封琉球正使。十三年(1534年)四月,陈侃带领的册封使团从福州南台出发赴琉球。同年十月,圆满完成册封任务后,自琉球回到福州。十四年(1535年)五月,返京复命,进呈所撰《使琉球录》一书。明世宗阅后,下诏礼部,将陈侃《使琉球录》付之史馆。

全书不分卷,厘为“自序、诏敕谕祭文、使事纪略、群书质异、天妃灵应记、夷语附、夷字附、题奏、高澄后序”九部分。概而言之,其主要内容在《使事纪略》与《群书质异》两部分。

一、《使事纪略》第一次依次详细记录了建造册封舟的过程、中琉之间海上航路,以及谕祭琉球先王、册封新王的仪式。

关于册封舟的建造,《使事纪略》载:“造船之制,访于耆民得之,大小、广狭惟其制……越甲午三月,舟始毕工。其舟之形制,与江河间座船不同……长一十五丈,阔二丈六尺,深一丈三尺,分为二十三舱。前后竖以五桅,大桅长七丈二尺,围六尺五寸,余者以次而短……舟之器具,舵用四副,用其一,置其三,防不虞也。橹用三十六枝,风微逆,或求以人力胜,备急用也。大铁锚四,约重五千斤。大棕索八,每条围尺许,长百丈。”

此为中国古代海船规模最早的详细数据,虽然明初郑和下西洋期间,曾在福州长乐等地建造“宝船”,但至今尚未见到郑和海船尺寸如此详细的记载。

中琉之间的海上航路,《使事纪略》曰:“五月朔,予等至广石,大舟亦始至……五日始发舟,不越数舍而止,海角尚浅。至八日,出海口,方一望汪洋矣……九日,隐隐见一小山,乃小琉球也。十日,南风甚迅,舟行如飞。然顺流而下,亦不甚动。过平嘉山、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目不暇接,一昼夜兼三日之程……十一日夕,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夷人鼓舞于舟,喜达于家……十三日,风少助顺,即抵其国……二十五日,方达泊舟之所,名曰那霸港。计广石登舟,至此几一月矣。”

从上述记载可以看到,陈侃不仅记述了中琉航海途中所经过的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还十分准确地描述了见古米山,才是属于琉球的领土。古米山乃中琉疆域之分的标志,当册封舟驶近古米山之际,船上的琉球水手即欢呼雀跃,知道已到琉球国境内,有了到家的感觉。此为记录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属于中国神圣不可侵犯领土的铁证,字字确凿,铿锵有力。

二、《群书质异》部分是陈侃对琉球山川、城池、人情、风俗、物产、制度等访问的实录。

题曰“质异”,系以“按”的形式,对《大明一统志》《蠃虫录》《星槎胜览》《集事渊海》《杜氏通典》《使职要务》《大明会典》等七部书中有关琉球的误载予以辩证。陈侃《使琉球录·自序》称:“考《一统志》《星槎胜览》等书,登载互异,罔可据依。”于是,他在具体的撰写过程中,考献征文,搜辑遗逸,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并主要以自己在琉球耳闻目睹之事实予以印证与订补,力图把一个真实的琉球国概况展现给读者。在当时琉球尚无自编史书的情况下,《群书质异》成了时人了解和研究琉球的第一手重要文献。

例如,《大明一统志》载:“琉球国,在福建泉州之东海岛中……风俗:男子去髭须,妇人以墨黥手,为龙虎文。皆纻绳缠发,从顶后盘至额。男以鸟羽为冠,装以珠玉、赤毛;妇以罗纹白布为帽……无君臣上下之节、拜伏之礼,父子同床而寝。妇人产乳,必食子衣……俗事山海之神,祭以殽酒;战斗杀人,即以所杀人祭其神。王所居,壁下多聚髑髅以为佳。所居曰‘波罗檀洞’……土产:斗镂树、硫黄、胡椒、熊、罴、豺、狼。”

陈侃“按”曰:“琉球国,在泉州之东。自福州视之,则在东北……风俗:男子不去髭,亦不羽冠,但结髻于首之右……妇人,真以墨黥手,为花草、鸟兽之形……俱无布帽、毛衣、螺佩之饰,亦无产乳必食子衣之事也。其君臣之分,虽非华夏之严,而上下之节,亦有等级之辨……父之于子,少虽同寝;及长而有室,则异居……而杀人祭神则非也。王之宫室,建于山巅。国门扁曰‘欢会’、府门扁曰‘漏刻’、殿门扁曰‘奉神’;四围皆石壁,无有‘波罗檀洞’之名,亦无‘聚髅为佳’之说也……土产:无斗镂树,亦无胡椒。硫黄虽产自北山,而取之亦甚艰。无熊、罴、豺、狼、虎、豹等猛兽,是以多野马、牛、豕。”

《蠃虫录》载:“琉球,当建安之东,水行五百里。”陈侃“按”曰:“福州梅花所开洋,顺风七昼夜始可至琉球。以水程计之,殆将万里矣。若夫建安,则建宁属邑也,又在福州之西北,而云‘水行五百里’,不知自何洋以发舟而若是乎其近易耶!”

《星槎胜览》载:“琉球国,山形抱合而生;一曰翠丽、一曰大崎、一曰斧头、一曰重曼,高耸丛林。田沃榖盛,气候常热。”陈侃“按”曰:“琉球国之山形,虽南北一带而生,不甚抱合,亦无翠丽等四山之名。且形势卑小,不高耸,林木欉樕不茂密。厥田沙砾,不肥饶,是以五谷虽生,而不见其繁硕也。气候不常热,雨过即凉,秋冬亦雨霜雪,其地近北故也。”

《集事渊海》载:“琉球,与泉州之岛曰彭湖者,烟火相望。”陈侃“按”曰:“地之相去,近则可望、远则视之而弗见也。琉球去彭湖不下数千里,山川出云、蜃气作雾,则光景且伏矣,烟火可得而相望乎?闽中士夫常曰:‘霁日登鼓山,可望琉球。’盖所望者,小琉球也。若大琉球,则虽离娄之目,亦岂能明见万里之远哉。”

《杜氏通典》载:“琉球国王,姓欢斯氏,名渴剌兜,土人呼之为‘可老羊’,妻曰‘多拔荼’。居舍大,十有六间……又曰:民间门户,必安兽头。”陈侃“按”曰:“琉球国嗣王姓尚氏,名清。父名真、祖名圆。自上世以来,皆命名以汉字,妃皆选自民间女子充之。土人称王曰‘敖那’,称妃曰‘札喇’,无‘可老羊’并‘多拔荼’之称也……富室贵家,仅有瓦屋二三间。其余则茅茨、土阶,不胜风雨飘摇之患。人不善陶,虽王屋亦无兽头,况民间乎!传者讹矣。”

《使职要务》载:“藏棺二副,棺前刻‘天朝使臣之柩’,上钉银牌若干两。倘有风波之恶,知其不免,则请使臣仰卧其中,以铁钉锢之,舟覆而任其漂泊也;庶人见之,取其银物而弃其柩于山崖,俟后使者因便载归。”陈侃“按”曰:“至于藏棺、钉牌之事,原无此例;纵有之,亦无益也。故令有司不设备焉。”

《大明会典》载:“贡物:马、硫黄、苏木、胡椒、螺壳、海巴、生红铜、牛皮、棹子扇、刀、锡、玛瑙、磨刀石、乌木、降香、木香。”陈侃“按”曰:“琉球贡物,唯马及硫黄、螺壳、海巴、牛皮、磨刀石乃其土产。至于苏木、胡椒等物,皆经岁易自暹罗、日本者。所谓‘棹子扇’,即倭扇也。盖任土作贡,宜其惟正之供;而远取诸物,亦其献琛之敬。”

由上可见,陈侃借《群书质异》诸篇,考辨了所亲历琉球王国的地理位置、水程距离、风俗习惯、山川形势、气候变化、棺牌之例、土产贡物等真相,的确弥足珍贵。

此外,《使琉球录》所录的《天妃灵应记》一文,这是天妃作为中琉航海过程中海上保护女神,并传播到琉球的最早记载之一。天妃信仰遂为以后册封琉球使臣所继承和发扬。还有《夷语》篇,更是第一次摘录了“天文、地理、时令、花木、鸟兽、宫室、器用、人物、人事、衣服、饮食、身体、珍宝、数目、通用”等门类的一些基本汉琉词语读音对照,并附少量的“夷字”,为中琉之间进一步的文化交流与文明互鉴奠定了文字语言的基础。

陈侃的《使琉球录》,为此后的册封琉球使撰写“使录”类的著述提供了叙事框架与体例范式。尤其是嘉靖四十年(1561年)册封琉球使郭汝霖、李际春之所撰,就直接署曰《重编使琉球录》,先录陈侃《使琉球录》的内容,然后再进行补充。万历七年(1579年) 册封琉球使萧祟业、谢杰所撰《使琉球录》,以及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夏子阳、王士桢所撰《使琉球录》,也都是在移录《使琉球录》原文的基础上,直言“萧崇业曰”“夏子阳曰”等。其体裁、撰例,均沿袭“陈录”,日臻完善。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闽台区域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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