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福建师范大学“十四五,奋斗有我!”征文暨公益海报、短视频征集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30浏览次数:5857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精心谋划“十四五”发展的生动实践,经研究,决定开展“‘十四五’,奋斗有我!”征文暨公益海报、短视频征集大赛,面向全校师生征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安排

大赛整体持续时间为:20201130日—20201220日,分为四个阶段。

(一)征集阶段20201130日—1215

(二)评选阶段20201216日—20

(三)展示阶段:贯穿大赛各个阶段,征集阶段将不定时在校全媒体平台展示优秀作品,评选结束后集中展示获奖作品。

(四)表彰阶段:20201220日前,公布获奖作品,选送优秀作品参与福州市“‘十四五’,奋斗有我!——《我心中的‘十四五’》”征文暨公益海报、短视频征集大赛

二、征稿内容要求

(一)征文:参赛征文作品题材不限,需紧扣五中全会精神,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内容可包括对“十四五”蓝图的美好憧憬、个人参与“十四五”建设的计划、对“十四五”福建师范大学建设高水平大学、福州建设有福之州、幸福之城的想法和建议等。

(二)公益海报:公益海报参赛作品可手绘或软件设计,取材实际生活,发挥创意,形象表达对“十四五”的美好愿景。

(三)短视频:参赛作品以短视频形式,聚焦“十四五”规划,制作“‘十四五’,奋斗有我!”微视频,记录学习工作生活中积极向上的奋斗印记,讲述平凡生活中的不凡创举,对学校和福州未来五年的期待、小目标、梦想计划、美好憧憬等。要求1分钟左右,画质清晰、音画同步、无杂音,内容完整,输出格式为mp4

参赛作品请在2020121524:00前发送到邮箱xcbrmtzx@126.com。邮件名称和作品以“征文/公益海报/短视频+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作者手机号码”命名,作品以附件格式发送。

三、大赛奖项设置

征文、公益海报、短视频三个组别分别设置

一等奖1名,颁发奖状及奖金500元;

二等奖3名,颁发奖状及奖金300元;

三等奖5名,颁发奖状及奖金100元。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

                                     2020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