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林月恩:年轻干部要严守纪法规矩

发布时间:2024-08-06浏览次数:12

年轻干部要严守纪法规矩

(来源:福建日报  2024-08-06  09  理论周刊·求是)

林月恩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年轻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生力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习近平总书记反复提醒年轻干部要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保持对纪法的敬畏心,严守规矩、不逾底线,守住拒腐防变防线。年轻干部必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契机,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

在学纪上突出对标对表。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到位,行动才会自觉。年轻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尤其要学深悟透“要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引导,让他们从进入干部队伍起就知道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等一系列有关年轻干部纪律教育的重要论述,从中体悟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纪律教育的高度重视和年轻干部成长成才的关心关爱,提高学习党纪的自觉性主动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深化思想认识,深刻 领悟“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党的纪律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更加自觉把党的纪律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要强化检视提升,认真检视自身是否存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动真碰硬找问题不足,从严从实抓整改提升,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在知纪上突出入脑入心。养成纪律自觉,必先学之而后知之,知之而后信之,信之而后行之。其中,“知”是关键环节。年轻干部要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做到既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年轻干部要以原原本本学推动党的纪律教育往深里走,逐章逐条潜心学习《条例》,既认真钻研、学深学透每一条纪律,又搞清楚《条例》为什么修订、修订了什么以及修订背后的深意等,从而全面深入准确掌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要以联系实际学推动党的纪律教育往实里走,把学习《条例》与自身思想实际、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在具体工作、具体场景、具体案例中学习研讨“六项纪律”的具体要求,用场景式、具体化的方式纠正错误认识、理清模糊认识、树立正确认识,更加精准理解把握每一条纪律的本质要求与具体运用。要以正反结合学推动党的纪律教育往心里走,既强化正面引领,向革命先辈学、向建设楷模学、向时代先锋学,学习他们忠诚于党、严守纪律的政治品格,学习他们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高尚情怀,激励自我做遵纪守法的标杆;又强化反面警示,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直击心灵的方式,警醒自己以反面典型为镜鉴,时刻自重自省,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

在明纪上突出知行知止。行止有度,方能行稳致远。年轻干部要在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的基础上,进一步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知边界、明底线,知敬畏、存戒惧,自觉把纪律作为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一方面,年轻干部要闻令而动、听令而行,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对党章党规党纪明确的党员义务、廉洁自律准则、履职规范等,要牢记在心,理清楚自己必须干什么、能干什么,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到位,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另一方面,年轻干部要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的规律总结中自觉把纪律挺在前面,从同龄人“前脚刚踏上仕途,后脚就走入歧途”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中受警醒、知敬畏,对党章党规党纪严令禁止的,要一条一条理清楚,弄明白不能干什么,列出负面清单、划出纪律红线,公私分明、是非分明、正邪分明,坚决不给思想开“天窗”、不给行为留“暗门”。

在守纪上突出见行见效。遵规守纪绝不是一句空话,必须用实际行动来证明。年轻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生力军,从事业起步时就要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时时刻刻严守纪法规矩,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年轻干部要把遵规守纪落实在一言一行上,无论是面对人情往来上的“小事小节”,还是事关前途命运的“大是大非”,都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严格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始终坚守政治红线、纪律高压线、廉洁底线,做到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要把遵规守纪落实在履职用权上,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严之又严、慎之又慎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确保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决不能被权力冲昏头脑,决不越雷池一步。年轻干部不仅要做遵规守纪的先锋,还要做维护党纪的战士,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敢于善于同一切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共同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

(作者系福建师范大学纪委书记、福建省监委驻福建师范大学监察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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