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杨宗锦:书法艺术与廉洁文化

发布时间:2024-10-08浏览次数:39

书法艺术与廉洁文化

(来源:福建日报  2024-10-04  04版  理论周刊·读书)

杨宗锦


书法是中华文化瑰宝,包含着很多精气神的东西,是赓续文明、文化、文学、文字的重要载体,而廉洁文化为书法艺术创作提供了历史底蕴、文化内涵、创新源泉。在中国书法史中,颜真卿、柳公权、黄道周等流传后世的书法大家,他们的书法作品往往选择乐观进取、明志励志的名篇佳作,诸如“为一身谋则愚,而为天下则智”“公生明,廉生威”“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等人们喜爱的名言警句。

在书法艺术的创作实践中,书家通过对古代、近代及当代的廉洁诗篇、对联及文章进行艺术转化,运用楷、行、草、篆、隶等多种书体,以及条幅、斗方、手卷等多种载体形式,将这些廉洁文化元素呈现为书法作品,不仅彰显了书法家对高尚价值观的追求,同时也通过书法艺术使廉政文化具有更强的感染力,增强了这些名言警句的感官冲击力,从而在潜移默化中影响观者,提升其思想境界。

卷帙浩繁的书法作品为廉洁文化提供了丰富的教育资源,这些资源不仅丰富了廉洁文化的内涵,也为当代的廉洁文化教育提供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素材。我们应当致力于传承和发扬书法艺术这一宝贵的中华文化遗产,深度挖掘其蕴含的中国美学精神。通过引导书法爱好者坚守艺术正道,创作出既守正固本又富含廉洁内涵的佳作,进一步筑牢廉洁文化的基石。同时,我们应以更加自信和自觉的文化姿态,肩负起新时代的文化使命,通过书法艺术的教育引导作用,使人民群众在审美体验中潜移默化地接受廉政文化的熏陶,实现艺术教育与廉洁教育的有机结合。

书法艺术在廉洁主题中的时代功能,不仅体现在其艺术表现形式的独特性,更深远地表现在其传递的核心价值观和人生哲学。作为一种视觉艺术,书法通过线条、结构和墨色的美感,将廉洁理念具象化,从而在观赏者心中激发共鸣。同时,书法作品中所蕴含的道德规范和伦理精神,对于塑造和弘扬廉洁文化,以及引导社会成员形成正确的价值取向和人生追求,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我国书法作为传统文化艺术的重要部分,“人文精神”是其文化中的精华,传统观念中,“书为心画”“心正笔正”“书如其人”等让书法者的个人品质被赋予了极高的价值。

人们普遍认为,书法作品的流传与否,并非取决于技艺的高低,而更多取决于书法家是否具备忠诚廉洁之心,是否能体现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情怀,是否能做到“君子慎独,不欺暗室”。只有当书法家的道德修养与艺术造诣均达到一定水平,其作品才具备真正的鉴赏与收藏价值。张彦远《法书要录》云:“凡人各殊气血,异筋骨。心有疏密,手有巧拙,书之好丑,在于心手。”书法作品不仅映照出中国历史进程中的民族气质与优秀品质,更体现了书写者本身的道德品行与伟岸人格。

历史上,书法在我国古代国家政治生活中曾发挥重要作用,廉政诗文与书法艺术的融合,对于古今廉政文化的塑造与发展造成了积极且持久的影响。在政治伦理的实践中,廉政主题的书法作品发挥着重要的启示功能,对从政者起到了警示与引导作用,促使他们在公职行为中保持清廉,审慎行使权力,抵御各种腐败诱惑,并实施严格的自我约束。以明代廉洁官员于谦的《石灰吟》为例,该诗通过“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词句,深刻展现了于谦坚持清正廉洁、坚守政治节操的坚定意志。这首诗在书法艺术中的再现,不仅强化了廉政文化的传播,也为欣赏者提供了道德自律的典范。

对于大众来说,通过书法作品传递廉洁文化,本身就是以一种立体式、全方位、多角度运用大众听得懂、看得懂、传得开的方式告诉人们什么是廉、什么是贪、什么是美、什么是丑,在欣赏这些作品时,潜移默化地接受廉洁文化的熏陶,进而树立起廉洁的价值观念,从而滋养廉洁观,丰富精神世界。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

https://fjrb.fjdaily.com/pc/con/202410/04/content_4018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