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陈寒:“愿延廷华”:福州宋代摩崖刻石中的发愿文

发布时间:2024-11-05浏览次数:133

“愿延廷华”:福州宋代摩崖刻石中的发愿文

(来源:福建日报  2024-11-05  12版  理论周刊·文史)

陈寒

 

宋代的福州经济发展,社会繁荣,社会生活丰富多彩,上至达官显贵、学士文人,下及商贾僧道、贩夫走卒,其生活中的种种景象都以历史片段的形式深深烙刻在各类文化遗存当中,而摩崖刻石就是其中重要形式之一。

摩崖刻石是最古老的石刻方式之一,远在上古时代人们即用以记事纪功。自东汉以来碑刻的传播形式开始盛行,摩崖刻石则变得更具典型性——寻找或修整出平整的岩面,且大小适合、位置醒目,虽说花费较少、方便刊刻却也佳处难觅,故摩崖刻石的制作者往往追求以简洁的文体、醒目的文字来达到更加直观的传播效果,题名、题记、诗刻、榜题等成为摩崖刻石典型的刻辞形式。宋代以降,文人以诗词等文字记游记事成为摩崖刻石内容的主流,宋代的福州也是如此,但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探查到有关民众生活的另一些内容。

福州宋代摩崖石刻遗存丰富,目前主要集中在城内的乌山、鼓山、于山,以及城郊的零散分布,如北郊的卧龙山、升山,东郊的凤丘山,南郊的狮头山(九曲山),北峰的天香台、芙蓉山等处。摩崖刻石简洁醒目的表达方式,使得历代著录者往往着重于从其刻辞形式来分类著录,而不可避免地会忽略掉刻石内容中的一些特别之处。如从黄荣春所著《福州摩崖石刻》一书中,可搜检到宋代发愿文四则,兹引录文及书中注释要点如下:

1.阳岐石刻——弟子吴赓与室陈大娘各为所生父母舍造。太平。(黄注:福州盖山阳岐村,北宋太平兴国年间即976—984年)

2.王胜等题名——弟子王胜与室中陈六娘同发心各为所生父母舍财入南涧寺架庐一造兼栽松竹,永为林样,所冀微勋,愿延景福。宋元丰乙丑岁季冬十四日谨题。(黄注:福州乌山北麓,北宋元丰八年即1085年)

3.林显等题刻——林显与室吴四娘舍钱三十贯□□□修道路,愿延景福。时庆元五年正月日谨志。(黄注:福州马尾登龙岭,南宋庆元五年即1199年)

4.僧师贤题记——当山赐紫僧师贤,谨抽囊资叁拾肆贯文,是舍铺岩前路贰佰丈,奉为四恩三有及自集祈平保安,愿延廷华。己未年四月。(黄注:福州北峰芙蓉山,从内容、风格推断,当为宋代石刻)

发愿文是民间较为常见的一种文本形式,主要内容是个体因事功所获福德而祈望满足某些愿望。事功是具体的,而福德和祈愿则需要精神层面上的支持。因此,发愿文的流行和佛教有关,其中的事功主要表现为造像、造经、造塔等佛教福业建造,这也构成了发愿文的主要类别。宋代佛教从社会文化的舞台中心重新退回到了信仰的角落,发愿文也逐渐流于形式,各项要素如发愿人、福佑对象、事功、愿望等都还在,唯独佛教只剩下了痕迹。

在此,按照各要素来对四则发愿文略作分析:

发愿人——除第四则为“当山赐紫僧师贤”外,均为夫妻共同发愿。宋代僧人有功于朝廷,即会被赐予紫色袈裟,具体分为帝后诞辰赐紫、任职地方僧管赐紫和上奏荐举赐紫几类。师贤史籍无考,所谓“当山”,当指石刻所在的北峰芙蓉山。明弘治《八闽通志》记载,这里在唐太和年间建有寺庙芙蓉院,咸通年间赐寺额“咸通延庆禅院”,北宋初改为“太平兴国延庆禅院”。唐末以来有名的禅僧,如芙蓉灵训(弘照大师,芙蓉院住持)、雪峰义存(灵训弟子)、玄沙师备(灵训弟子、义存弟子)、芙蓉如体(义存法嗣、芙蓉院住持)等,都曾驻锡或问学于此。故师贤或为芙蓉禅院住持僧人。

宋代之前的发愿文中以集体(邑义或宗族)发愿为特色,涉及家庭成员的发愿文中,往往是以夫(或亡夫之妻)为发愿人,其余家庭成员则在福佑对象中依次出现,较少出现夫妻共同发愿的现象。福州宋代发愿文中的这种现象,应当是与宋代福建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上升有关。据徐晓望研究,宋代福建妇女在生产经营活动、家庭中的财产权和夫妻关系等方面,都表现得较为主动、出色甚至居于优势地位。因此,在耗费了家庭巨资而完成建寺修路之时,宋代福州妇女难免会要求在这种千秋之功中体现出自身的独特作用与价值。

祈愿内容——四则造像记中第一、二、四则的祈愿内容都与佛教有关(第三则因字句残泐,不便判断)。宋代之前的造像发愿文中,较为常见的是为“七世父母所生父母”发誓愿,分别指个体在前世的佛教信仰过程中七次转生天界和人间时的父母与个体在造像祈愿时的现世父母,以此来体现佛教对父母恩的重视和报答。此后,晚唐宋代的发愿文中,如敦煌供养人题记、写经题记等,仍可见到为七世父母所发誓愿。第一、二则的福州北宋发愿文中,以所生父母为福佑目标,无疑是对之前发愿文形式的照搬和简化,崇佛的意味大大减弱了,但仍遵循着佛教报亲恩的道德和信仰要求。

从五代闽国时开始,福建地区的佛教就有了蓬勃的发展,北宋时福建路僧尼数和寺庙数大增而成为全国佛教重镇,南宋诗人笔下的福州更出现“道路逢人半是僧,城里三山千簇寺”的盛况。即便如此,佛教在宋代福建民间社会中的实际影响,并不能仅凭有关佛教的史料、数据进行估计,毕竟此时儒学兴盛、宗族昌隆,加之诸多民间信仰流行,影响社会文化状况的因素众多,已非宋前佛教一家独大可比了。如北宋文人刘弇就曾指出,闽籍高僧在全国非常活跃、影响很大,但福建本土则受到定光古佛、妈祖信仰等影响,佛教高僧和宗派的发展状况反而“寂寥”。这一现象既反映了宋代以来佛教逐步中国化的总体发展特点,也与宋代福建的区域文化特色有关。

因此,上述两则发愿文中明确表达了为所生父母祈福的愿望,但佛法、国家权力(皇室、百官等)、社会关系(家庭成员、亲属、善知识)、一切众生等这些宋前发愿文中的基本关怀内容已经统统不见了,佛法依旧是重要的,但已不再是普照世间万物的绝对神圣存在,而是潜入社会文化当中、在必要的时刻发挥其作用。这两则发愿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宋代福建社会文化中佛教的地位与影响。

第四则由于是僧人发愿,所反映的佛教观念就很明显。“四恩三有”是发愿文中常见的对福佑对象的概括用词,具体指“父母恩、众生恩、国王恩、三宝恩”和“欲有、色有、无色有”,对福佑对象的性质类别和分布空间进行了分类,在突出重要内容的同时,对世间(以及非世间)的有情万物无所不包,体现了佛教宣扬的佛法无边和大慈大悲精神。师贤禅师为众生“祈平保安,愿延廷华”。廷华,或为“庭华”,以庭树之花来比喻人生的短暂和命运的飘忽不定,宋代禅宗语录中即有“休把庭华类此身,庭华落后更逢春”之语,师贤于此祈愿众生长久。

事功——四则发愿文中两则为佛教寺庙的建造,另两则为修建道路。其中,第一则发愿文的建造时间为北宋初年,黄荣春以此推断此石刻旁现存的状元境(水陆尊王庙)并非当时所造。从其文中“所生父母”一词来看,最初的修建或许与佛教有关。

第二则是为乌山北麓的南涧寺造屋一间并栽种松竹,进行了景观设计。自《三山志》以来历代方志均载南涧寺为南朝萧梁时初创,唐末王潮修建天王殿于乌石山涧旁而得名。但中唐时诗人欧阳衮已有诗作《南涧寺》,可见该寺得名当早于唐末。欧阳衮诗中描写南涧寺“春寺无人乱鸟啼,藤萝阴磴野僧迷。云藏古壁遗龙象,草没香台抱鹿麛。松籁泠泠疑梵呗,柳烟历历见招提”,完全是一幅荒山野寺、人迹罕至的景象。南涧寺自闽国时开始历代逐步扩建,此则北宋王胜夫妇的舍财建造,也是南涧寺扩建工程的一部分。

第三则的林显夫妇所建道路在马尾登龙岭,黄荣春实地考察此为马尾通往福州的古石磴路,与第四则中所记花费和长度比较估算,当修路将近两百丈,造福路人几近千年,可谓功德无量。

第四则的师贤禅师发愿题记在灵洞岩左侧约400米处,所修建的两百丈道路当是通往此处。明万历《福州府志》载,灵洞岩“秉炬入之,乍隘乍广,萦纡可十里许。绀乳滴沥,石堂廓然,中容百人”。清道光《重纂福建通志》载,义存禅师在创建雪峰寺之前曾居灵洞岩,“辟开山堂,石床石鼓石盆犹存”,这一行为也与雪峰一系的密教色彩相符合。故灵洞岩当为雪峰一系的圣地,雪峰义存的门人弟子以及仰慕者或会聚于此修行瞻礼(当代仍有居士于此修行)。

师贤禅师当为芙蓉院住持僧人,其与雪峰一系的嗣法关系不明。但前述灵训、义存、师备、如体等禅师关系的勾连交织,将芙蓉院、雪峰寺、灵洞岩合理地连接起来,使我们有理由断定,师贤禅师为“灵洞圣地”修建道路,以便于雪峰弟子的修行瞻礼,而这些人应当就是发愿文中所称的“自集”者。

宋代福州社会,虽在时空上已远离了造像奉佛成为风潮的时代,但凝入文化深层的佛教元素仍然在发愿文中时隐时现。僧人虔诚于筑路述圣,而普通民众则通过佛教和非佛教的建造来为父母祈福。舍财建造中对实际效果的追求已经远远超出了以往造像、写经的纯粹信仰范围,宋代福州民众的佛教信仰生动且务实。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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