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省委党校、福建社科院、省委讲师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不断深化对中国梦有关重大问题的研究阐释,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办公室拟分批设立重点研究课题,组织工程专家和理论工作者开展研究。为此,中宣部理论局专门下发了《关于申报深化中国梦研究课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课题申报。申报材料包括课题申报表(样式见附件)、初步提纲、前期主要成果积累,一式4份,请于6月25日前报送我部理论处,经我部审核后报中宣部理论局。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2013年6月14日
中宣部理论局关于申报深化中国梦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省(区、市)党委宣传部,七家全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工程有关主管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不断深化对中国梦有关重大问题的研究阐释,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拟分批设立重点研究课题,组织工程专家和理论工作者开展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课题选题方向
1、中国梦的历史渊源和时代背景
2、实现中国梦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3、中国梦的基本内涵和主要特征
4、中国梦与党的执政理念和国家发展目标
5、中国梦是依靠人民、造福人民的梦
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由之路
7、中国梦与弘扬中国精神
8、中国梦与凝聚中国力量
9、中国梦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10、中国梦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
11、中国梦与国防军队建设
12、实现中国梦与实干兴邦
13、中国共产党是实现中国梦的领导核心
14、实现中国梦有利于世界的文明进步
15、中国梦与各领域工作
各单位可根据上述选题方向,每个方向自拟1个或多个题目进行申报。
二、课题申报和组织
1、课题申报工作以七家全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各省(区、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为单位进行。全国基地申报的课题,由基地隶属的部门和单位作为课题主管单位;各省(区、市)基地申报的课题,由省(区、市)党委宣传部作为主管单位。课题主管单位负责课题组首席专家的遴选,课题的组成和课题成果的审定把关、上报工作。
2、各单位可根据自身研究力量和前期成果积累,自愿申报上述选题方向的课题,数量不限,题目可由课题组自拟。
3、各单位请于6月底前将课题申报材料,包括课题申报表(样式见附件)、初步提纲、前期主要成果积累,一式4份寄送工程办公室。审核、报批后,7月上旬确定立项课题。所有立项课题,于8月底前完成研究工作,并将研究成果寄送工程办公室(一式10份,并附电子档)。课题研究成果主要以理论文章、内部报告、调研报告等形式呈现。工程办公室负责安排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或送有关部门参阅。
三、课题资助
各单位研究成果的完成数量和质量,作为评定工作的重要指标,并视情况在年底予以经费资助。
联系人:冯静 李军
联系电话:83087254 83087252(传真)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办公室(中宣部理论局代章)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