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实施意见》(闽师委综〔2006〕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大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大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共安排16学时。其中,课堂专题讲授8学时,实践教学和社会实践8学时。
二、本学期形势与政策教育课堂教学共安排4个专题讲座:胡锦涛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专题、2009年全国“两会”精神专题、西藏民主改革50周年专题、当前经济形势与宏观调控政策专题。以上材料已上传至宣传部网页(),请授课教师自行下载。
三、学校成立由分管宣传思想工作党委副书记、分管教学副校长,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教务处、校团委、公共管理学院(马列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大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领导小组。同时成立由领导小组成员和主讲专家组成的集体备课小组,负责形势与政策课程专题选定、备课指导和统筹协调。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形势与政策教育课教师的培训。各学院负责组织学生的授课等工作。
四、形势与政策课集体备课组有关经费从教务处教学经费列支;主讲专家辅导课酬从学生工作部政工干部培训经费中开支;形势与政策教育课教师授课工作量与全校公共选修课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学校组织的形势报告会经费从宣传经费中支出,各学院组织的形势报告会经费由各学院负责。
五、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工作情况纳入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评估体系。各学院学期末需将本单位开展的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校党委宣传部。
二〇〇九年四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