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内宣传阵地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31浏览次数:3018

 

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内宣传阵地管理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校内宣传栏、条幅、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的管理,推进校园文化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栏管理

(一)宣传栏的宣传内容必须确保思想健康,格调高雅,用字规范,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规定。版面设计要做到图片清晰,文字工整,美观大方。

(二)根据“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宣传栏管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对宣传内容进行把关,并且在宣传栏的醒目位置标明单位名称。各学生宿舍楼室内外的墙体宣传栏由所在学院负责管理。校内公共宣传栏管理单位详见附件。

(三)各单位要根据自身的工作需要,安排好宣传栏每期宣传的时间、主题和内容,每学期在所负责的宣传栏上进行不少于三期的主题宣传活动。

(四)各宣传栏管理单位要安排人员定期对宣传栏进行维护和清理,保证宣传栏的整洁美观。如有发现破损现象,应及时报校党委宣传部。

二、条幅管理

(一)校党委宣传部负责仓山校区大门口、校内主干道、教学区条幅的审批和管理工作;各学院党组织负责学生公寓楼条幅审批工作。

(二)申请悬挂的条幅内容要积极向上、文明健康,不得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相违背文字要正确规范,字体工整、整洁美观,不用繁体字和不规范的简化字。审批单位要对横幅的内容进行把关。

(三)原则上校外单位不允许在校园内悬挂条幅。校外单位与校内单位、部门合作举办活动需要悬挂条幅的,由其合作的校内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在指定地点悬挂。禁止任何单位在校园内设置、悬挂纯商业性的条幅。

(四)申请单位要提前3个工作日,填写好条幅悬挂申请表(表格电子版可到校党委宣传部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提交至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在指定地点悬挂。其中,申请在仓山校区大门口悬挂条幅的,经校党委宣传部审批后,还须将审批表送至大门口保安室备案。在学生公寓楼申请悬挂条幅的,除了报送所在学院党组织审批外,还需向后勤服务集团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报备,并接受其统一管理。

(五)同一活动在同一地点只能悬挂一条条幅,悬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天。悬挂时间到期后,申请单位要主动、及时予以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对涉及单位的条幅申请将在一个月内不予受理;未经审批随意悬挂条幅的,对涉及单位的条幅申请将在两个月内不予受理。

(六)未经审批或没有按照规定悬挂条幅的,主管部门将对条幅进行及时清理,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电子显示屏管理

(一)目前学校公共电子显示屏主要包括旗山校区东大门、展览馆,东区田径场、理工楼(面向榕苑)电子显示屏,以及校部办公楼电梯液晶显示屏。

(二)旗山校区东大门电子显示屏上传的信息主要包括学校重大活动信息、重要事项通知、重要节庆日宣传标语,以及各单位承办的国际性、全国性和全省性会议或活动资讯。展览馆电子显示屏除了可以上传旗山校区东大门电子显示屏规定的内容外,还可以上传在旗山校区大会堂、学术大讲堂举办的重要活动资讯;东区田径场前、理工楼电子显示屏(面向榕苑)除了可以上传旗山校区东大门电子显示屏规定的内容外,还可以上传全校性的学术讲座和文化活动资讯。校部办公楼电梯液晶显示屏的信息由宣传部统一确定、发布。

(三)申请单位需填写电子显示屏使用申请表(表格电子版可到校党委宣传部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下载)并盖章后,提前1个工作日提交至校党委宣传部。申请内容经校党委宣传部审核同意后编辑上传。

四、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条幅、电子显示屏申请和审批工作,加强负责区域公共宣传栏的管理和维护。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的文明行为教育,严禁学生以勤工助学名义或受人委托为校外单位、个人在学校公共场所(除公共广告栏外)张贴、悬挂任何形式的海报、广告、标语,共同营造一个整洁、文明、高雅的校园环境。校党委宣传部将定期对校内条幅的悬挂情况、各单位负责管理的宣传栏维护情况、校内公共场所乱张贴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校级精神文明建设的考核之中。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公共宣传栏管理单位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131111

  

 

附件

福建师范大学公共宣传栏管理单位

 

宣传栏方位

面数

责任单位

南区宣传栏

1

宣传部

 

理工楼后宣传栏

6

宣传部

3

学工部

1

教务处

榕苑1与榕苑3之间的宣传栏

6

协和学院

榕苑5与榕苑7之间的宣传栏

2

文学院

 

桂苑共青团广场宣传栏

2

宣传部

1

校团委

1

关工委

桂苑1516楼前宣传栏

 

4

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桂苑45楼前宣传栏

 

2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桃苑34楼前宣传栏

 

2

经济学院

桃苑89楼前宣传栏

 

2

化学与化工学院

2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桃苑1213楼前宣传栏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教育学院

仓山校区大门口宣传栏

3

宣传部

仓山校区文科楼前宣传栏

6

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