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现在,正值新生入学,作为民办高校,你们如何做好新生的参保工作?新生参保后是否享受公立高校同等的医保待遇?
汪秉政:按照福州市出台的《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我们与公立高校享受同等的医保政策及待遇水平。为了做好大学生医保工作,我们在新生入学前,就将医保政策随新生录取通知书寄到学生手上,让他们对大学生医保有初步的认识。入学后,我们组织新生开会,向他们宣讲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政策、参保流程、保障待遇和其他注意事项。同时,我们以2009级一名学生参保后享受到医保待遇为实例,让他们感受到参加居民医保的必要性和优越性。
按照福州市有关规定,新入学的大学生即时参保、即时享受待遇,不设等待期。大学生发生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和个人分担比例,按照市中小学生参加居民医保标准执行。参保大学生在校期间因突发、外来、非本人意愿发生的意外事故造成的非疾病伤害或伤残,执行学生意外伤害补充保险。
记者:目前,你们学校有多少学生参保? 《办法》试行一年来,有多少大学生享受到了医保待遇?
汪秉政:我们学院包括今年的新生有10.1万名学生,目前有8532名学生参保,新生的参保工作正在办理,参保率达99.8%。
自从 《办法》实施以来,我们学院已有多名学生享受到了参保的好处。2009年9月,通信工程专业一名同学,因肺出血到福州肺科医院住院治疗,当时医保卡还在制作,福州市医保中心主任知道此事后,特事特办,为该学生先制医保卡,并亲自把医保卡送到学生手中。当时,这个学生花医疗费2.5万元,医保为他报销了1.2万元。另一名学生因意外身故,医保中心启动了意外险,在第一时间为这个学生发放了赔偿保险金。2010年4月-6月,我院门诊医疗费用为44745元,学生自付12029元,医保统筹资金支出32715元,受惠学生达971人。
记者:福州市出台的 《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对民办学校来说,在筹资水平、缴费标准等方面,是否与公立学校一样?在具体工作中你们遇到了哪些问题?
汪秉政:对于我们来说,属于民营学校,办学资金来源于学生的学费。由于学生的学费相对高昂,所以学生参保后,日常小病在校医院就医,学生只担负15%的医疗费用。学生如果患大病、住院治疗、发生意外伤害的,医疗费用由医保中心支付,大大减轻了学生经济负担。我们学院的学生原来只参加了商业保险,现在能够参加社会医疗保险,与公立学校一样,享受同等的医保待遇,不仅凸显了教育的公平性,而且彰显了医保的公平、公正。
在筹资水平、缴费标准上,我校大学生的标准为每人每年160元。其中,学生缴40元,政府补助120元。如经过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无需缴纳个人费用。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例如,有个别学生不理解医疗保险,他们认为自己年轻,不会有什么大病,不想参保。为此,我们认真解释,大学医保是政府补大头,个人出小头,谁能保证自己不生病?尽管如此,有些学生还是不理解,给参保工作增加了难度。另外一个问题是工作量大。目前,我院有1万多名学生参保,材料的审核、信息的核对等,需要我们一一核对,人数少,工作量大。
记者:大学生入学前如果参加了其他保险,与现在的医保政策如何衔接?如果大学生毕业或休学了,他们是否享受同等的医保待遇?
汪秉政:大学生入学前如参加商业保险的,与现在的医保政策不冲突,可同时参加居民医保。入学前如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可在入学后按已参保的类别提出申请,可转为大学生医保。入学前参加新农合的,要等入学半学期后提出申请,在9月-12月期间,还是享受新农合待遇。
已参保大学生在大学毕业、结业、肄业或按学籍管理规定被注销学籍的,办理离校手续当年度保险期内,仍享受大学生医保待遇。已参保大学生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休学手续的,休学期间继续享受大学生医保待遇。
大学生毕业后有稳定就业的,随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属城镇灵活就业的,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回乡创业的,可继续参加居民医保,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参加新农合;未就业的,可继续参加户籍所在地居民医保或新农合。
记者:过去,你们学院参加商业保险,与现在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相比,两者有何区别?
汪秉政:在大学生还不能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时,省内高校给学生提供的是商业保险,保障范围是学生意外伤害险,保险金额是每人每年38元。医疗费只有在意外伤害的情况下才能赔偿,且报销手续烦琐、时间长。很多学生在运动中发生小伤害,医疗费是不予报销的。
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保,是大学生医保制度改革的重大突破,体现了政府对大学生的关怀,对我们民办高校来说是受益非浅。筹资标准政府拿大头,个人出小头,贫困生免缴费。另外,实行每人一卡制,大学生患病住院,可以持卡结算;日常小病,可到校医院看病,学生只需支付15%的医疗费。
记者:为了鼓励大学生参保,学校在哪些方面改进工作方法,继续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增强大学生的参保意识?
汪秉政:大学生参保是一个长期工作,需要我们在日常的工作中进行引导,努力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树立起参保意识。我们将指定专人负责大学生的医保工作,宣传医保政策;加强与福州市医保中心的联系和沟通;增强与兄弟院校的交流,学习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我们将参保手续、参保流程、待遇标准、报销办法等,通过学院网站、学校宣传栏等告知学生,让每个学生熟知医保政策,了解参保的优越性。同时,我们将继续做好大学生医保卡工作,为他们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让他们感受到政府对民办高校一视同仁的温暖。
——访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汪秉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