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福建师范大学综合展览馆有关资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6浏览次数:809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迎接110周年校庆,进一步传承和弘扬学校文化,充分展示学校的发展成就和办学成果,经研究,决定全面更新校综合展览馆内有关资料,现将资料报送的有关项目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板块内容及任务分工

(一)学校展示板块

1.图文展览。该板块以实体印制的图文形式,安置于展览馆墙体。主要展示近五年来(2012-2017年,下同)取得的国家级以上荣誉、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事件或位居福建省属高校首位的研究成果等。资料更新工作分工如下:

1.学校概况

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

2.历史沿革

责任单位:宣传部(牵头单位)、图书馆

3.办学声誉

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

4.办学成就(学科建设、学术活动、师资队伍、科学研究、服务社会)

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牵头单位)、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处、科技处、社科处

5.教育教学

责任单位:教务处

6.开放办学

责任单位: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牵头单位)、海外教育学院

7.精神文明建设

责任单位:文明办

8.董事会、校友会、基金会、校友风采

责任单位:校友会

2.数字媒体展览。该板块通过数字媒体显示屏,在展览馆醒目位置播放。主要展示近五年来取得的省级以上成果或在全省、全国有一定影响的事件和成果,包含大量的文字、图片、影像等信息。资料更新工作分工如下:

1.学校简介

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

2.历史沿革

责任单位:宣传部(牵头单位)、图书馆

3.学校宣传片

责任单位:宣传部(牵头单位)、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4.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

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牵头单位)、研究生处

5.教育教学

责任单位:教务处(牵头单位)、教师教育学院

6.科学研究、服务社会

责任单位:科技处、社科处

7.师资队伍

责任单位:人事处(牵头单位)、教务处、研究生处、科技处、社科处

8.开放办学

责任单位: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牵头单位)、海外教育学院

9.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

责任单位:组织部(牵头单位)、学工部、纪委办、宣传部、统战部、研工部、校工会、校团委

10.校园文化建设

责任单位:宣传部(牵头单位)、学工部、研工部、校工会、校团委

11.办学条件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牵头单位)、财务处、资产处、基建处、图书馆

(二)学院展示板块

该板块通过数字媒体显示屏,在展览馆内通道两侧播放。主要体现各学院的发展脉络、办学特色,尤其是近五年来的办学成果。

1.内容要求

修订的内容应包括学院简介、历史沿革、学科建设、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师资队伍、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文化传承创新(或团学工作)、校友录,以及其他有亮点、有特色的素材。

2.形式要求

(1)展览既要蕴含丰富的信息量,又能体现本学院的办学特色和近五年来的办学成果。要多收集和制作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直观、新颖的展示素材,以适应数字化展览的要求。

(2)各学院必须在原有学院宣传视频的基础上进行再次制作。

(3)各有关学院要以纪念建校110周年为契机,补充本学院近五年的校友名录,使校友录成为校友寻找母校归属感、增强母校认同感的重要方式,成为综合展览馆的看点和亮点。

二、资料提交

(一)提交时间:2017年4月15日之前。

(二)提交要求:

1.把要展示的资料列出提纲(用word文档),按提纲建立文件夹,并将对应资料放入对应文件夹内。

2.如资料已经制作成图片形式,则把图片放入相应的文件夹,图片最佳显示像素为1080*1920;如资料尚未制作成图片形式,且有文字说明,则应把图片及其文字说明放入同一文件夹内。

3.所提供的图片应为JPG格式,音频文件为MP3格式,视频资料尽可能为高清视频。

4.所有材料汇总后,以“福建师范大学综合展览+具体名称”作为文件名,比如“福建师范大学综合展览+历史沿革”。

5.校级数字展览资料由牵头单位汇总后统一提交。

6.如需要展览馆内与本单位相关的原有图片和视频资料,可到校部办公大楼宣传部703办公室拷贝。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小敏

联系电话:22867155、15980263067

电子邮箱:279492253@qq.com

三、责任人报送

全面更新校综合展览馆内有关资料,是迎接110周年校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按照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材料报送工作。请各单位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直接负责干部,并于2017年1月6日之前将名单(表格见附件)发送至邮箱279492253@qq.com。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综合展览材料更新工作各单位分管领导

及直接负责干部名单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福建师范大学

2016年12月19日

  

附件

     福建师范大学综合展览材料更新工作各单位

           分管领导及直接负责干部名单

类别

单位

分管领导

(姓名)

直接负责干部

(姓名及联系方式)

校

级

专

题

展

览

负

责

单

位

学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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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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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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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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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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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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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研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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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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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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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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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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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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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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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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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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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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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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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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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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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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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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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和

附

属

单

位

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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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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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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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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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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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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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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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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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历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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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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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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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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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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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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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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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能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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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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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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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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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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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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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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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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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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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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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和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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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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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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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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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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