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福建师范大学2021-2022年度新闻 宣传十佳学生团队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8浏览次数:5562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守正创新,鼓励先进,进一步激发学生工作热情和创新意识,扎实有效推进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2021-2022年度新闻宣传工作成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十佳学生宣传团队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富有凝聚力、战斗力。

(三)积极配合学校融媒体平台,做好相关新闻宣传工作。踊跃投稿供稿,提供有价值的新闻线索和新闻稿件。

(四)积极采写校内外新闻,在校内外有影响力的媒体平台刊发稿件数量较多、效果较好、影响较大。

(五)无失实报道和抄袭行为。

二、校新闻宣传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新闻宣传工作,自觉提升理论水平,增强业务技能。

(二)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新闻宣传工作研讨和培训活动,及时有效地完成各项新闻采编工作。坚持正面宣传,积极采编校内外新闻,具有比较强的捕捉、策划、撰写和编辑新闻的能力,在校内外媒体刊发原创稿件数量较多,质量较高。无失实报道和抄袭行为。

(三)参评学年没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学习成绩良好,态度端正,无重修记录。

三、评选范围

校十佳学生宣传团队参评范围为校院学生记者团、新媒体运营中心等宣传组织;校新闻宣传先进个人参评范围为校院官方媒体平台学生记者、编辑等。

四、评选名额

(一)校十佳学生宣传团队10个。

(二)校新闻宣传先进个人共90名。

五、评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校十佳学生宣传团队、校新闻宣传先进个人均由各单位根据条件推荐申报。各单位可推荐1个宣传团队参评“校十佳学生宣传团队”;推荐2名学生参评校新闻宣传先进个人。每个校级媒体组织可推荐4名成员参评校新闻宣传先进个人。

(二)组织评选。校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新闻中心)组织评审小组对各单位报送的校十佳学生宣传团队、校新闻宣传先进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评选。

(三)公示表彰。评选结果在校内公示5日无异议后,校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新闻中心)将印发表彰文件,并颁发证书。

六、注意事项

(一)请相关单位和组织积极做好报名和推荐工作。校官方微信、校报记者站、校官方微博、校电台、校学生电视台、青年通讯社、“小葵”、“小联”等校级媒体平台的学生记者、编辑等,直接由其所在的媒体组织推荐和汇总,指导老师审核,不占所在学院申报指标。

(二)申报需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十佳学生宣传团队申报表》《福建师范大学新闻宣传先进个人申报表》(一式两份)《福建师范大学新闻宣传先进个人推荐申报汇总表》,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纸质版于6月17日(周五)前由所属学院统一报送至校报编辑部(行政楼702室),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校报邮箱xiaobao@fjnu.edu.cn。联系人,乐老师,电话22867151。

 

附件:附件1 福建师范大学十佳学生宣传团队申报表.docx

          附件2 福建师范大学新闻宣传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

          附件3 福建师范大学新闻宣传先进个人推荐申报汇总表.xlsx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22年6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