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导权、话语权、管理权,2022年1月初,宣传部组织力量对全校各单位落实“一会一报”制情况进行了检查。此次检查内容为各单位举办报告会、讲坛、讲座、研讨会、论坛、年会的相关情况。
2021年9月起,我校将自然科学学术活动纳入到“一会一报”审查范围,全校共审批报告会、讲坛、讲座、研讨会、论坛、年会654场次,其中哲学社会科学讲座、报告会等474场,自然科学讲座、报告会等95场,研讨会、论坛、年会等85场。检查结果表明,绝对大多数单位在举办报告会、讲坛、讲座、研讨会、论坛、年会时,能主动核查主讲人基本信息、思想政治情况,掌握主讲内容,依规按时向相关职能部门申报审批,确保学术活动正确的政治导向,切实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但仍存在如下几个主要问题:
一、审核不够全面
审批单位应详细了解主讲人的情况,包括基本信息、思想政治情况、主讲内容等,并准确填写。部分单位在申批时未对主讲人思想政治情况作审核,填写栏内容空缺,或者用“无”“无异常”“良好”等笼统词语及主讲人所获荣誉奖项等代替。
二、审批表填写不规范
个别单位在提交“一会一报”审批表时,填写内容不认真、不规范。出现如下几种情况:
(一)表格填写不完整。个别学院的审批表未填写主讲人政治面貌、出生年月、职务职称、从事学科;内容摘要未填写或过于简单。
(二)填写不规范。初审意见应由主办单位党委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名、注明审批时间,并加盖党委印章。个别单位未按规定要求填写、盖章。
(三)审批时间迟。审批应当在学术活动举办前完成。个别学院(部)出现当天审批、事后补办审批表等不规范情况。
(四)学术活动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个别主办单位未及时告知审批部门。
三、自行邀请校内专家开展讲座需要审批
除学校统一安排的专家讲座、宣讲活动等,各单位自行邀请校内专家学者开讲座,需要审批报备,个别单位未落实。
报告会、讲坛、讲座、研讨会、论坛、年会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阵地,也是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各单位应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严把活动审批关,如发现在报告、讲座中有传播政治谣言和错误政治倾向观点的,要及时进行制止,努力消除影响,不给错误观点和言论在校园内传播提供渠道,切实守护意识形态阵地安全,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环境,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