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促进青少年成长成才等一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年涵养家国情怀,坚定民族自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爱国主义精神在青年心中牢牢扎根。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省委讲师团、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爱国心·报国情·强国志”征文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青年师生开展“爱国心·报国情·强国志”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征文作品要紧扣“爱国心·强国情·报国志”这一主题,以个人与民族、国家、社会和新时代的关系为视角,通过所见所闻、所学所思、所历所悟,抒发爱国之心、报国之情、强国之志。
二、征集对象
全校在校青年师生。
三、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
四、活动安排
1.组织报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征文报名、投稿。本次征文活动采取各单位党组织分批次统一收稿投稿方式参与。各学院党委要发动广大学生踊跃报名参赛,鼓励青年教师志愿参加,并把好政治关、内容关、质量关。各学院党委应至少择优推荐20篇以上征文参加比赛,按时间节点分批次进行报送,每批次报送须填写《“爱国心·报国情·强国志”征文活动推荐汇总表》(附件1)。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批:9月30日之前,每个学院至少报送10篇作品;
第二批:10月30日之前,每个学院累计至少报送20篇作品;
第三批:11月25日之前,文科类学院累计至少报送30篇作品。
2.审核评选:校党委宣传部对征集到的参赛作品进行初审,重点审核参赛作品的政治倾向、作品主题等。组织专业评委进行评审,评选出获奖作品,并分批次择优推荐优秀征文作品参加福建省“爱国心·报国情·强国志”主题征文活动。
3.表彰展示:校党委宣传部对征文活动获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按一定比例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篇;评选优秀指导老师、优秀组织单位若干名,并为获奖者和获奖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优秀作品将在学校有关平台专栏进行展示。
五、征文要求
1.紧扣主题,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彰显时代性、思想性、艺术性、创新性。
2.内容真实,情感真挚,笔触生动,语言清新,感染力强。题目自拟,体裁不限,字数适当。可以是记叙文、议论文、诗歌、散文,也可以是学习心得、日记、主题调查报告等。
3.作品须为署名作者原创、首发,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请勿在不同层级平台重复、多渠道投稿。
4.投稿者须按照规定体例和格式要求认真完整撰写征文(见附件2),有指导老师的请注明,并在文末附上指导老师的点评。作品可配发作者的师生照、同学照、集体照以及学校的建筑物、校园风光、校门校名校训等相关照片,注明图片来源和简要说明。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六、投稿方式
各单位应将征集到的参赛作品分批次按时间节点报送至校党委宣传部,每份征文参赛作品须提交电子版,并重命名为“强国征文+学院+姓名”,如有配发图片(简要说明以命名方式)请打成一个压缩包,再将本批次所有征文参赛作品压缩打包,压缩文件名为“强国征文第*批+学院+联系人+联系方式”,并附上推荐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后的扫描件与word原文档),发送至邮箱33147928@qq.com,联系人:林志富,联系电话22867153。
附件:附件1 福建师范大学“爱国心·报国情·强国志”征文活动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2 福建师范大学“爱国心·报国情·强国志”征文格式要求与范例.docx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