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方遥:朱子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契合性

发布时间:2024-04-16浏览次数:13

朱子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契合性

(来源:福建日报   2024-04-16  09   理论周刊·求是)

方 遥

20213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朱熹园时指出:“如果没有中华五千年文明,哪里有什么中国特色?如果不是中国特色,哪有我们今天这么成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我们要特别重视挖掘中华五千年文明中的精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把其中的精华同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结合起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讲话,揭示了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首先必须建立在对传统文化的理解、继承和发展的基础之上。同时,研究、传承中华传统文化,必须着眼于中华文明的现代发展。因此,传统文化与现代化之间呈现出一种双向互动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特别提到:“‘第二个结合’是又一次的思想解放,让我们能够在更广阔的文化空间中,充分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宝贵资源,探索面向未来的理论和制度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这方面的一个显著例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个重要来源与扎实根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朱子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思想资源。

朱子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契合性。

朱子学内容丰富,体系恢弘,博大精深,是我国传统社会后期的主导思想与最高哲学形态。用黄宗羲《宋元学案》中的话来概括朱子的学术思想体系,便是“致广大,尽精微,综罗百代”。孔子对早期中华文明的起源和最初发展作了总结,塑造了中华民族的文化气质和心理结构,朱子则对孔子之后的中华文化作了总结与发展,成功应对了释道二教的挑战,塑造了儒学的崭新形态,再次安顿了中国人的精神心灵,并对后世儒学在各个方向与各种形态上的发展演变,都产生了深刻影响。

朱子学包含着丰富的国家治理、社会教化和伦理道德思想,具有十分强烈的理性精神、实践品格和“以天下为己任”的担当精神。朱子学之所以能够在南宋之后的几百年中始终保持官方意识形态的地位,很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其重视个人道德修养的同时,也注重对自然事物、历史兴衰、典章制度、礼制规范等各方面问题的探究与讲习,并且强调价值规范的普遍性和对人的约束作用,因而更切近现实政治和社会运行的需要,有利于维护政治稳定、社会秩序,以及大一统国家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这使得朱子学能够紧密结合国家政治与民间社会,从而全面而深刻地影响和塑造了近千年来我国民众的基本价值观念。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其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重要体现,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所列举的思想观点,溯其源,在朱子学中均有鲜明的体现和丰富论述。朱子学同样要求学者经过刻苦的道德修养与知识讲习,达到体证天理、安身立命的境界之后,由一身推及天下,由内圣推出外王,通过重新安排天下秩序,变“天下无道”为“天下有道”。由此可见,朱子学不仅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内容上具有高度的相似性,而且在目标追求、价值取向、思维理路、培育路径等方向上都具有很大的契合性。

朱子文化融会贯通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中。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层面的集中表述和高度凝练,是具有中国特色思维方式的价值观表述。就朱子文化而言,朱子历来重视对国家富强的追求,并强调国家的富强要以仁爱百姓为根本。朱子认识到保护民众利益对于维护国家稳定与繁荣具有根本性意义,所以主张国家应让利于民,与民共财,通过民富来实现国富。这也提醒我们,追求国家富强要更多地关爱社会大众和困难群体,使民众拥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朱子继承了儒家传统的民本思想,主张“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实为中国近现代民主思想及实践的一个重要思想源头与理论支撑。在解释孟子的“民贵君轻”时,朱子指出:“盖国以民为本,社稷亦为民而立,而君之尊又系于二者之存亡,故其轻重如此。”在论及政治决策时,朱子强调,凡是国家的重大决策,应由君臣共同商议决定,使其出于公议,而非人君的独断。

国家的治理离不开社会的和谐稳定。朱子十分重视家庭和谐,将家庭和谐视作社会和谐的基础。在《朱子家训》中,朱子提出每个人在家庭、社会中所充当的角色、应尽的伦理责任及其道德义务,并将自我的道德修养摆在首要位置。这一思想不仅在传统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对当今和谐社会建设也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所要达到的目标与要求,也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扬。譬如,朱子所理解的自由主要是一种精神境界,是在认识规律、把握天理、明心见性之后,所达到的一种“心与理一”“不为物累”的状态。而朱子对公正的理解,同样基于对“理”的认识。所以他说:“好恶当理,便是公正。”又说:“公者,心之平也;正者,理之得也。”在他看来,只要心中纯乎天理而无一毫私欲之杂,自然可以做到廓然大公,对人对事都公平、正直。而政府官员作为社会的管理者,更要以公正为基本原则,正人先正己,从而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在国家治理上,朱子突出德治的重要性,也相当重视法治的作用。在他看来,德治与法治、德礼与刑政,作为圣人实现和维护社会秩序的基本手段,其内在原则和根本目的并无不同,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所以他说:“道德性命之与刑名度数,则其精粗本末,虽若有间,然其相为表里如影随形,则又不可得而分别也。”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道德准则上的规定,是立足公民个人层面提出的价值目标和要求。朱子生活在内忧外患的南宋时代,具有非常强烈的爱国意识。他继承了父亲的民族精神,一生反对异族入侵,追求国家统一,多次上疏直言抗金主张,并提出了内修政事、外攘夷狄的治国方略。

主敬涵养,是朱子学中的一项基本的为学、修养工夫。朱子认为,敬是“教人随事专一谨畏,不放逸耳”。不做事时的主敬,体现的是一种精神态度,即内心总是处于警省、敬畏的状态;做事时的主敬,则表现为专一、敬业的工作态度。朱子学的主敬精神可以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提供一种“工作伦理”,即为传统到现代的工作伦理提供一种现成的思想资源和伦理概念。合理运用这一思想资源,对于保持积极的工作伦理具有重要作用,可以为社会的持续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朱子十分重视的思想概念和道德品质,是一个人立身处世的根本。朱子认为,“诚”就是真实无妄、表里如一,是“天理之本然”。它既是道德本体,也是人的本质状态,从而为人的道德行为建立终极根据。而“信”是诚实不欺、言行一致,它作为“诚”的发用,是社会性的道德实践,是做人行事的基本准则。因此,人们对诚信的追求,就是通过“信”向“诚”回归,从而达到与天地合德的境界。

深入理解朱子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鲜明地体现了“两个结合”的要求,不仅有助于我们传承中华文化,树立文化自信,也有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践行,促进全社会品德修养的有力提升。

(作者为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国学研究所所长、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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