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法治中国建设新征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发布时间:2018-04-10     浏览次数:88

 


李  林

 来源:《人民日报》( 2018年04月10日 07 版)

  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的重大政治论断。这一重大政治论断不仅明确了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也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新的历史方位,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发展方向和实践发展方略,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提出了一系列新任务新要求。新时代,我们必须贯彻新思想、把握新矛盾、瞄准新目标,奋力开启法治中国建设新征程。

法治中国建设与完成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高度融合

  马克思曾说:“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的。那是法学家们的幻想。相反地,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和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的个人恣意横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不是孤立的社会存在,而是深深植根于我国经济社会土壤的法律上层建筑,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事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2013年习近平同志首次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目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发出“向着建设法治中国不断前进”和“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的重要号召。党的十九大进一步对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战略部署。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建设法治中国与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同频共振,与国家命运紧密相连,与人民幸福唇齿相依。建设法治中国,既是立足解决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中矛盾和问题的现实考量,也是着眼长远的战略谋划;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涵和法治保障;既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平正义、维护人的权利与尊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与执政基础的法治基础。

  新时代开启法治中国建设新征程,必须立足全局和长远来统筹谋划,将法治中国建设融入我们党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历史洪流中。要把法治中国建设与完成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紧密结合起来、深度融合起来,使法治中国建设成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基石。我们要坚定不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确认党和人民在理论和实践中取得的创新成果。要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上升为国家法律,获得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民主党派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单位的共同遵守和一体遵循,从而为完成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法治中国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时代课题。这一重要思想不仅是我们一以贯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指导思想,也是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开启法治中国建设新征程的根本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表明,开启法治中国建设新征程,不能改弦更张、另起炉灶,而是要一以贯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如既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我们必须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依法治国方面作出的一系列战略决策、顶层设计和改革部署,把全面依法治国这项长期战略任务和系统工程一以贯之、持之以恒地深入推行下去。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涵十分丰富,其中“八个明确”是最重要、最核心的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明确与其他七个明确之间有机统一,为其他七个明确提供法治保障。同时,其他七个明确也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对法治中国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因此,“八个明确”是一个逻辑清晰、目标明确、主线突出、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我们要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放在“八个明确”整体中来理解。“十四条坚持”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重要一条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开启法治中国建设新征程,必须完整、系统、深入地理解和贯彻“八个明确”“十四条坚持”的深刻内涵和核心要义。

 法治中国建设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道路决定方向、决定命运。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必须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相适应。开启法治中国建设新征程,必须向全社会释放明确的信号,指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正确方向,从而统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认识和行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几十条,但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习近平同志指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成果,也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继续,必须一以贯之进行下去。我们要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法治中国唯一正确的道路。开启法治中国建设新征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不能走歪路、邪路,也不能走老路、回头路,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这一重要论断大大深化和拓展了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内涵和时代意义。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真正实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坚持党的领导和建设法治中国是高度一致的,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两者相辅相成。离开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建不起来。同时,每个党组织和每名党员、干部,都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绝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法治中国建设应与“两步走”战略安排相协调

  新思想领航新时代,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征程呼唤新实践。开启法治中国建设新征程,必须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相协调。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分“两步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两步走”既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也是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设想,到2035年我国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那时,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这就要求到2035年时法治中国建设的各项战略任务和重大改革举措必须顺利完成,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这意味着,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时候,一整套更加完善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法治理论建设、法治体系建设、法治文化建设达到预定目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法治中国。

  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到那时,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将全面提升,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里虽然没有直接提及法治中国建设方面的目标,但政治文明建设必然包括法治建设。法治建设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从属于政治文明范畴。政治文明的核心是制度文明,法治国家既是各种政治制度的载体,又是各种政治制度的集中体现。因此,法治中国建设意味着制度文明建设,法治中国建设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由于法治现代化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基本标志,因此,到本世纪中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然包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等在内的法治现代化。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原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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