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福建师范大学第二届道德模范的决定 |
发布时间:2019-07-15 | 浏览次数: 131 |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在全校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扎实推进全国文明校园创建,学校开展了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自今年4月启动以来,全校各单位精心组织,积极发动,掀起了发现身边好人好事、推举身边道德榜样、比学身边道德模范的热潮。经基层党委推荐申报、校文明委评审、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决定授予王大同等10名同志“福建师范大学第二届道德模范”荣誉称号,授予张向红等4名同志“福建师范大学第二届道德模范”提名奖。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切实发挥榜样表率作用,始终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始终做文明道德风尚的示范引领者,为提升全校道德水平作出新贡献。各单位要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传播师大“好故事”,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引导师生崇德向善、见贤思齐,使讲道德、做好人成为师生普遍的价值追求,凝聚起加快推进高水平大学和“双一流”建设的强大思想动力。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第二届道德模范名单
2.福建师范大学第二届道德模范提名奖名单
福建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9年7月15日
附件1
福建师范大学第二届道德模范名单
(按姓氏笔画为序)
一、离退休教职工组
王大同(社会历史学院)
陈天绶(离休干部党总支)
陈逢珍(地理科学学院)
黄以孟(离休干部党总支)
檀东鍟(外国语学院)
二、在职教职工组
宋郑标(附属中学)
陈榕烽(外国语学院)
陈鸿(文学院)
林兰榕(附属小学)
郑银泉(后勤服务集团)
附件2
福建师范大学第二届道德模范提名奖名单
(按姓氏笔画为序)
一、离退休教职工组
张向红(附属小学)
檀永钿(福清分校)
二、在职教职工组
杨立人(社会历史学院)
蒋怀滨(福清分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