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开展“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 校园交通安全月活动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24-11-30 | 浏览次数: 13 |
关于开展“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
2024年12月2日是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深入推进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强化校园交通环境综合治理,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校园交通环境,经研究,决定于12月开展主题为“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的校园交通安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紧密围绕增强师生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提升师生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能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行人和车辆安全通行为目标,在校园交通安全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校园交通专项治理质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活动主题
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行动
1.营造宣传氛围。围绕活动主题,充分利用官网、微信公众号、QQ群、电子屏、宣传栏、横幅等线上线下媒体,营造文明交通、安全交通宣传氛围。
时间:12月1日—10日
责任单位:宣传部(文明办、新闻中心),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
2.开展安全教育。各单位要结合元旦假期和期末温书迎考时段特点,有针对性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强调佩戴头盔、禁止载人、规范停车等文明骑行理念。
时 间:12月1日—31日
责任单位: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
3.加强校警协作。发挥警校共建优势,邀请辖区交警进校园开展交通安全讲座和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师生员工交通安全意识。
时 间:12月1日—10日
责任单位:保卫处
4.加强校内经营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对校车、“小白”通勤车及餐饮、物业、商铺、修缮、基建、送货等经营车辆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校内道路减速慢行,规范有序停车。
时 间:12月1日—10日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基建处,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
(三)开展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5.加强违规车辆自查。各单位要持续做好师生员工持有的违规电动车自查工作。重点查处假牌套牌、假码过期码及人车不一致等违规情况。
时 间:12月1日—31日
责任单位: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
6.持续开展非机动车清理及安全检查工作。各单位要持续开展所辖楼宇建筑的废弃非机动车集中清理工作;持续严查将电动自行车或电池带入楼宇内充电及私拉电线充电情况。
时 间:12月1日—31日
责任单位: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
7.强化访客、校友入校监管。临近年底期末,各单位要严格遵守访客入校审批流程制度,加强访客及校友入校监管,引导入校访客及校友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规范有序停车,安全文明行车。
时 间:12月1日—31日
责任单位: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校园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按照统一部署要求,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请各单位于12月31日前,将学习宣传教育、文明督导、交通整治等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材料、活动照片等)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文明办,邮箱地址:wmb@fjnu.edu.cn,联系人:马小敏,22867155。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福建师范大学保卫处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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