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福建师范大学第二届文明礼仪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10-09 | 浏览次数: 257 |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在全校进一步普及文明礼仪知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师生文明素质,提高文明礼仪修养,展现师生文明风采,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单位创建,经研究,决定举办福建师范大学第二届文明礼仪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讲文明礼仪,做文明有礼的师大人
二、参赛对象
福建师范大学在职教师和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预赛:2016年10月12日下午14:30,地点另行通知;
决赛:2016年10月26日下午14:30,地点模拟法庭。
四、竞赛流程
预赛:预赛采取笔试形式进行,每个学院推选10名(其中必须要有1名教师)组成一个代表队参赛。非教学实体单位以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为单位,每个单位选派5名教职工参赛。
决赛:预赛中每个代表队笔试成绩团体总分前6名的队伍进入决赛。决赛分四个环节,根据比赛总分高低评出一、二、三等奖与优秀奖。竞赛规则详见附件2。
五、奖项设置
竞赛设团体奖和个人奖。团体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6名(笔试总分成绩7-12名的单位);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600元)。同时,设特别奖和组织奖各1名(各奖励1000元)。
个人组分设教师组和学生组。教师组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学生组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5名。发给获奖证书。
各单位参赛及获奖情况将列入学校2015—2016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评估指标。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竞赛由旅游学院承办。
2.比赛内容参照《福建师范大学文明礼仪宣传手册》(修订本)。
3.请各学院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文明礼仪知识竞赛报名表(详见附件1),并于10月9日前发到邮箱582592852@qq.com。
联系人:李文祥(旅游学院),电话:13405964816 或22868730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文明礼仪知识竞赛活动报名表
2.福建师范大学文明礼仪知识竞赛活动比赛规则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
附件1
福建师范大学第二届文明礼仪知识竞赛活动报名表
学院: | |||||
教职工信息 | |||||
姓名 | 性别 | 年级 | 专业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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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信息 | |||||
姓名 | 性别 | 年级 | 专业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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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宣言或口号: |
附件2
福建师范大学第二届文明礼仪知识竞赛活动比赛规则
一、预赛
预赛采取笔试形式,笔试总分100分。题型: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填空题。
二、决赛
第一环节:共答题,由参赛选手共同作答,共12题,由6题判断题和6题填空题组成,答对每题加10分,答错不扣分。
第二环节:轮答题,共24题选择题,由参赛选手轮流作答,答对加10分,答错不扣分。
第三环节:共答题,由参赛选手共同作答,共12题,由6题判断题和6题填空题组成,答对每题加10分,答错不扣分。
第四环节:风险题,共6题风险题,由参赛选手从提供的选题模块任选一个模块,每个模块内包含4个不同类型和分数的题目,参赛选手可从中选择一个题目进行作答,答对加上相应分数,答错扣去相应分数。
最终根据参赛选手所获总分高低评比出一、二、三等奖。如有出现同分情况,则加赛一题,加赛题分数每题按10分计入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