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福建师范大学第二届文明礼仪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09 浏览次数: 257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在全校进一步普及文明礼仪知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师生文明素质,提高文明礼仪修养,展现师生文明风采,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单位创建,经研究,决定举办福建师范大学第二届文明礼仪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讲文明礼仪,做文明有礼的师大人

二、参赛对象

福建师范大学在职教师和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预赛:20161012日下午14:30,地点另行通知;

决赛:20161026日下午14:30,地点模拟法庭。

四、竞赛流程

预赛:预赛采取笔试形式进行,每个学院推选10名(其中必须要有1名教师)组成一个代表队参赛。非教学实体单位以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为单位,每个单位选派5名教职工参赛。

决赛:预赛中每个代表队笔试成绩团体总分前6名的队伍进入决赛。决赛分四个环节,根据比赛总分高低评出一、二、三等奖与优秀奖。竞赛规则详见附件2

五、奖项设置

竞赛设团体奖和个人奖。团体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6名(笔试总分成绩7-12名的单位);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600元)。同时,设特别奖和组织奖各1名(各奖励1000元)。

个人组分设教师组和学生组。教师组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学生组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5名。发给获奖证书。

各单位参赛及获奖情况将列入学校20152016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评估指标。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竞赛由旅游学院承办。

2.比赛内容参照《福建师范大学文明礼仪宣传手册》(修订本)。

3.请各学院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文明礼仪知识竞赛报名表(详见附件1),并于10月9日前发到邮箱582592852@qq.com

联系人:李文祥(旅游学院),电话:13405964816 22868730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文明礼仪知识竞赛活动报名表

2.福建师范大学文明礼仪知识竞赛活动比赛规则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6918

附件1

福建师范大学第二届文明礼仪知识竞赛活动报名表

学院:

教职工信息

姓名

性别

年级

专业

电话

QQ

  

  

  

  

  

  

学生信息

姓名

性别

年级

专业

电话

QQ

  

  

  

  

  

  

  

  

  

  

  

  

  

  

  

  

  

  

  

  

  

  

  

  

  

  

  

  

  

  

  

  

  

  

  

  

  

  

  

  

  

  

  

  

  

  

  

  

  

  

  

  

  

  

参赛宣言口号:

  

附件2

福建师范大学第二届文明礼仪知识竞赛活动比赛规则

一、预赛

预赛采取笔试形式,笔试总分100分。题型: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填空题。

二、决赛

第一环节:共答题,由参赛选手共同作答,共12题,由6题判断题和6题填空题组成,答对每题加10分,答错不扣分。

第二环节:轮答题,共24题选择题,由参赛选手轮流作答,答对加10分,答错不扣分。

第三环节:共答题,由参赛选手共同作答,共12题,由6题判断题和6题填空题组成,答对每题加10分,答错不扣分。

第四环节:风险题,共6题风险题,由参赛选手从提供的选题模块任选一个模块,每个模块内包含4个不同类型和分数的题目,参赛选手可从中选择一个题目进行作答,答对加上相应分数,答错扣去相应分数。

最终根据参赛选手所获总分高低评比出一、二、三等奖。如有出现同分情况,则加赛一题,加赛题分数每题按10分计入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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