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1 浏览次数: 666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清明节是我国人民缅怀先烈、先贤、先人的传统节日。为进一步在广大师生中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增进爱国情感,弘扬中华传统节日文化。根据校文明委2016年工作要点,决定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条主线,以“铭记历史•圆梦中华”为主题,引导师生在慎终追远、缅怀先辈的情怀中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营造文明、和谐、健康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1641日—410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祭奠革命先烈活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烈士纪念建筑物和革命战争中重要战役、战斗纪念设施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师生为革命先烈扫墓,开展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缅怀革命先烈、继承革命传统、珍惜幸福生活、立志报效祖国。

(二)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以中华经典诗文吟诵、原创诗歌诵读、重温革命先烈的红色箴言等形式,广泛开展以缅怀革命先烈为主题的诗歌朗诵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激励师生从经典诗文中汲取传统道德精华,提升道德素养。

(三)开展文明祭祀活动。大力宣传倡导文明新风,开展低碳环保祭扫活动,摒弃燃放鞭炮、焚烧冥币等祭扫陋习。大力推广家庭追思会、鲜花祭祀、网上祭祀等文明、节俭、便捷的祭祀方式,引导师生增强安全意识,形成文明祭祀新风尚。

(四)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引导和发动广大师生进行网上祭奠、发表祭奠感言、开展网络访谈。组织青年学生撰写心得体会,发表感言心声,表达对先烈、先贤、先人的感恩和敬仰。

(五)开展清明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看望慰问为祖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老人,积极开展送关爱献爱心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六)开展传统节日文化宣传活动。结合实际,深入挖掘清明节的文化内涵,通过了解具有浓郁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寻根祭祖、民俗文化表演和民间艺术展示等活动,让广大师生在参与中亲身体验节日习俗,感受传统文化魅力。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清明节是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节点。各单位要把“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活动。要强化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特别是微博、微信、qq空间等,在活动的策划、动员、实施、总结等各个阶段进行宣传推广,扩大节日主题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营造浓厚节日文化氛围。

(三)创新形式,务求实效。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的原则,与学校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与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综合性节日活动,务求使“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活动总结,收集整理活动图文信息,并于2016415日前将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宣传报道及活动图片等材料及时上报校团委实践部。(电子邮箱:fjsdtwsjb@163.com;联系人:谢静杨;联系电话:059122867317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共青团

                   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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