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文明创建自查自评工作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15-12-30 | 浏览次数: 555 |
各学院:
12月14日至15日,宣传部(文明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学院2015年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了年度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的对象为校本部各学院和协和学院,共26个学院;检查范围为各学院办公楼、学生宿舍、自管教室、实验室、图书资料室等;检查组分3个组,每组分两队,一队检查办公楼和其他场所,一队检查学生宿舍;检查方式为实地检查;检查标准参照《福建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建设评选管理办法(修订版)》(闽师委综〔2015〕6号)。
检查重点:一是宣传媒体管理是否规范,办公楼是否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标语;二是办公楼、教室、实验室、图书室环境是否整洁(对新老校区都有办公场所、实验室的学院,都进行检查);三是学生宿舍是否整洁,检查原则为每个学院各抽查10间宿舍(其中研究生宿舍抽查1间),宿舍庭院、自行车有序停放也是主要观测点;四是对公共场所的禁烟检查,重点考察会议室、图书资料室、实验楼和教学楼是否有禁烟标志,在办公楼、实验楼、图书室、教学楼、宿舍楼公共区域是否有烟蒂;五是对“节粮节水节电”落实情况的检查,主要考察教室、实验室、办公室、宿舍无人情况下是否存在开灯浪费现象。
检查发现,大部分学院重视文明创建工作,能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对照标准自查自评,保持文明创建工作常抓不懈,学院文明创建工作面貌总体良好。绝大多数学院在办公室、教室、实验室、会议室等公共场所能保持整洁有序,且无浪费现象;学生宿舍则呈现出良莠不齐的状态,绝大多数学院学生宿舍总体整洁温馨,但大部分学院未清理学生宿舍门上张贴的小广告,个别学院学生宿舍存在着物品摆放杂乱、厕所较脏、地板不净等现象,更有甚者,检查组到达宿舍检查时学生仍在睡觉。
二、好的做法与经验
此次检查,一些学院严格要求,认真布置,狠抓落实,积极创新,文明创建工作细致到位,做法经验值得表扬与借鉴。
做得较好的学院有: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文学院、物理与能源学院、教育学院、经济学院、协和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旅游学院、地理科学学院、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信息技术学院。
在办公场所,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克服仓山校区自管实验室、教室硬件条件不足的困难,做到环境整洁美观,并在醒目位置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标语;文学院、传播学院、音乐学院、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的办公室、会议室、图书资料室等场所做到窗明几净;物理与能源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在新校区的实验室物品摆放整齐,窗台、玻璃等一尘不染;化学与化工学院在会议室、实验室电灯开关处贴有“节约用电”提示语,节能意识较强;生命科学学院用学院卡通形象“杉杉”做成禁烟标志进行宣传,既富有特色,又起到了警示作用。
在学生宿舍方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学院、信息技术学院的学生宿舍楼做到检查组所到之处均符合要求;物理与能源学院,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发动学生彻底清理宿舍门上的违规乱张贴、乱涂画和残留标贴,效果显著;协和学院河西宿舍楼采用物业管理模式,宿舍公共区域整洁划一,管理规范,令人耳目一新,同时每层楼道都设有开水机,方便学生取水;旅游学院、协和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经济学院的一些学生宿舍注重营造温馨和谐的宿舍文化氛围,通过绿植、墙纸、舍标设计等装饰宿舍,宿舍整体一致感强;旅游学院、协和学院部分学生宿舍门口设有广告投放箱,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乱张贴的几率;生命科学学院、法学院充分利用宿舍楼宣传栏,进行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全国宪法日等内容的宣传,实效性较强;文学院仓山校区27号楼在宿舍楼道张贴海报,宣传中国传统道德文化。此外,在此次检查中,一些宿舍特别整洁美观、健康向上,值得表扬。如公共管理学院的仓山校区17#210,海外教育学院的仓山校区16#201,地理科学学院的李苑2#314、桂苑16#306,物理与能源学院的桃苑7#116(研究生),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的桃苑6#420等;一些宿舍楼的自行车停放较为规范整齐,如新生混住楼桂苑15-16、海外教育学院桃苑5、软件学院兰苑9、体育科学学院李苑4、音乐学院兰苑5。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此次检查也暴露了一些问题。个别学院对文明创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疏于管理,工作不见起色,或呈下滑态势。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不够。不少学院未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标语,未能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在醒目位置有效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公共场所禁烟落实不到位。许多学院有禁烟标志,但只有少量几处;一些学院在室外有禁烟标志,在室内没有禁烟标志。此次检查在一些学院的公共场所发现多处烟蒂,禁烟状况不佳。
(三)个别学院仓山校区实验室管理不到位。9号楼化学与化工学院201实验室,物品杂乱,地面、桌面、设备、窗户等灰尘堆积,玻璃破损。9号楼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301外平台有废弃物,313物品摆放杂乱、灰尘多,D104、D105材料合成实验室墙角出现蜘蛛网,D104冰箱顶部灰尘堆积。
(四)多学院混住宿舍楼公共区域责任难分,陷入“监管真空”。如桂苑6-7楼下庭院自行车停放混乱,甚至占用行人通道。
(五)学生宿舍高功率电器屡禁不止。音乐学院研究生宿舍兰苑5#311有炊具、体育科学学院李苑4#515有电饭煲;公共管理学院仓山校区14#210、海外教育学院仓山校区高区1#105,均发现2样以上高功率电器。
(六)学生宿舍脏乱差现象依然存在。如社会历史学院仓山校区16#215、高区2#205、210;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桂苑15#404、桃苑7#625、仓山校区16+#213(研究生);公共管理学院仓山校区18#402;海外教育学院仓山校区高区1#225;美术学院兰苑3#407、402、510、502;传播学院兰苑1#303、1#504(研究生);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仓山校区16#303(研究生);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桂苑4#301、627(研究生);体育科学学院李苑5一楼平台、生命科学学院桃苑8五楼走廊发现烟蒂。
检查期间发现学生睡觉、且宿舍脏乱差现象的宿舍有:社会历史学院仓山校区16#305、722(研究生);光电信息与工程学院桂苑6#108、桂苑15#407;海外教育学院桃苑5#104、110、115等。
(七)个别宿舍楼楼道角落、教学楼楼间缝隙成为保洁员堆积收集废品的储存地或者中转站,垃圾未能及时清理,不仅存在卫生安全隐患,也严重影响着校容校貌。
(八)“三节”意识有待加强。仓山校区8号楼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一楼研究生(一)教室,仓山校区9号楼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合成实验室D104、D105,物理与能源学院桃苑7#608、体育科学学院李苑5#411、法学院李苑4#108、马克思主义学院桃苑12#318宿舍,检查时人走灯未灭,存在“长明灯”浪费现象,“三节”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九)安全意识薄弱。有些学院消防栓设备每月未按时检查,甚至出现长达两年之久未检查;不少图书资料室、实验室、宿舍楼等灭火器药剂过期未及时更换,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四、整改要求和努力方向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院要将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学院事业发展中,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学院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推动学院内涵发展、质量提升,扎实有效地推进学校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二)直面问题,立改立行。针对此次检查出现的问题,各学院要立刻整改落实,拿出具有针对性的方案和实际操作措施,解决文明创建工作中的大小问题。各学院要把此次检查通报中涉及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于2016年1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校文明办。
(三)重在平时,重在建设。今后学校将进一步加强文明创建工作的明察暗访,各学院要经常深入教室、实验室、学生宿舍等一线,加强日常检查和管理,及时发现和整改不文明现象,推进文明创建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以人为本,改革创新。各学院要充分倾听和尊重师生诉求,积极调动师生员工参与文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创新精神文明建设的思想观念、内容形式、体制机制和方法手段。特别是着力解决文明创建工作中的“沉疴痼疾”,如学生混住宿舍楼的管理、校园乱张贴现象、自行车停放无序、仓山校区共用实验楼管理薄弱等问题,要集思广益,积极探索,大胆尝试,形成人人参与文明,大家共创文明,文明成果人人共享的校园氛围。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5年12月25日
附件
2015年度文明创建自查自评工作情况表
序号 | 学院 | 宣传媒体管理 | 学习 环境 | 办公 环境 | 生活 环境 | 公共场所禁烟情况 | “节粮节水节电”落实情况 | 总得分 |
1 | 教育学院 | -1 | -1 | -2 | 96 | |||
2 | 经济学院 | -1 | -2 | -1 | 96 | |||
3 | 法学院 | -2 | -6 | -1.5 | -0.5 | 90 | ||
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3 | -0.5 | 95.5 | |||
5 | 文学院 | -1 | -1 | -1 | 97 | |||
6 | 外国语学院 | -2 | -1 | -2 | -4 | 91 | ||
7 | 传播学院 | -6 | -1 | 93 | ||||
8 | 社会历史学院 | -1 | -1 | -1 | -13 | 84 | ||
9 | 公共管理学院 | -1 | -4 | -6 | 89 | |||
10 | 旅游学院 | -5 | 95 | |||||
11 | 体育科学学院 | -11 | -0.5 | -0.5 | 88 | |||
12 | 音乐学院 | -1 | -5 | 94 | ||||
13 | 美术学院 | -1 | -15 | -2 | 82 | |||
14 |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 -1 | -1 | -8 | -2 | 88 | ||
15 | 物理与能源学院 | -3 | -0.5 | 96.5 | ||||
16 | 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 -15 | -0.5 | 84.5 | ||||
17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3 | -3 | -1 | 93 | |||
18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4 | -6 | -1 | 89 | |||
19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98 | |||||
20 | 地理科学学院 | -1 | -1 | -1 | -2 | 95 | ||
21 | 生命科学学院 | -6 | 94 | |||||
22 | 软件学院 | -1 | -5 | 94 | ||||
23 | 海外教育学院 | -1 | -1 | -1 | -14 | 83 | ||
24 | 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 -1 | -4 | 95 | ||||
25 | 信息技术学院 | -3 | -2 | 95 | ||||
26 | 协和学院 | -4 | 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