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文明创建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12-04 | 浏览次数: 198 |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根据《福建省全国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和福建省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要求,经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学校决定于12月中旬开展2015年度文明创建自查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校本部各学院、协和学院。
二、检查范围和方式
检查范围:各学院办公楼,学生宿舍,自管教室、实验室、图书室等。
检查方式:实地检查。检查标准参照《福建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建设评选管理办法(修订版)(闽师委综〔2015〕6号),具体详见附件。
三、检查时间
(一)12月13日前,各学院完成本学院文明创建的自查自评工作。
(二)12月14日至12月15日,宣传部(文明办)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学院文明创建进行年度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保持文明创建工作常抓不懈,切实落实责任,确保文明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学校将对本次年度文明创建工作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新一轮文明学院的考评之中。对本次检查存在问题较多的学院,学校将约谈告诫单位负责人,并督促整改落实。
(三)今后学校将进一步加强文明创建工作的明察暗访,加强日常检查和管理,确保文明创建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福清分校、闽南科技学院参照学校标准于年底前安排一次自查自评,并把自查自评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校文明办。
附件:附件1.doc福建师范大学2015年度文明创建工作检查表
附件2.doc福建师范大学2015年度文明创建工作检查安排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5年12月4日
附件1
福建师范大学2015年度文明创建工作检查表
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标准 | 检查方法 |
宣传媒体管理 | 校内宣传栏、广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媒体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氛围浓厚。不违规乱张贴、悬挂标语条幅、无乱涂画、无残留标贴。(10分) | 每发现1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
实地检查 |
学习环境 | 教室、实验室、图书室等学习环境整洁卫生、安静有序,无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现象,公共环境整洁。(20分) | 每发现1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 |
办公环境 | 办公楼墙面、地面、厕所洁净,窗明几净,办公室物品摆放有序。(20分) | 每发现1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 |
生活环境 | 学生宿舍墙面无乱写、乱画、乱贴现象,卫生间无污垢,地面洁净,窗玻璃明净,物品摆放整齐,氛围温馨和谐、健康向上;无违章使用高功率电器现象;宿舍楼庭院整洁,自行车摆放整齐。(30分) | 每发现1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 |
公共场所禁烟情况 | 公共场所禁烟落实到位。(10分)
| 单位内教学楼、实验室、图书室、会议室等处无禁烟标志,每处扣1分,每发现一处烟蒂扣0.5分,扣完为止。 | |
“节粮节水节电”落实情况 | “三节”督导落实反馈到位。(10分) | 每发现1处浪费问题扣0.5分;没有及时反馈需修缮问题落实情况的,每次扣1份,扣完为止。 |
附件2
福建师范大学2015年度文明创建工作检查安排表
时 间 | 学院 | 组 别 | 检查形式 | |
12 月14 日 | 上午 | 外国语学院、文学院、社会历史学院 | 第一组 | 实地查看不作现场反馈 |
教育学院、经济学院、传播学院 | 第二组 | |||
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音乐学院 | 第三组 | |||
下午 | 公共管理学院、海外教育学院 | 第一组 | ||
美术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 第二组 | |||
旅游学院、体育科学学院 | 第三组 | |||
12 月15日
| 上午 | 地理科学学院、物理与能源学院、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 第一组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第二组 | |||
软件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 第三组 | |||
下午 | 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 第一组 | ||
信息技术学院 | 第二组 | |||
协和学院 | 第三组 |
考评时间:
上午:8:30—9:30(第一场)9:30—10:30(第二场)10:30—11:30(第三场)
下午:14:30—15:30(第一场),15:30—16:30(第二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