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文明创建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04 浏览次数: 198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根据《福建省全国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和福建省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要求,经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学校决定于12月中旬开展2015年度文明创建自查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校本部各学院、协和学院。

二、检查范围和方式

检查范围:各学院办公楼,学生宿舍,自管教室、实验室、图书室等。

检查方式:实地检查。检查标准参照《福建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建设评选管理办法(修订版)(闽师委综〔20156号),具体详见附件。

三、检查时间

(一)1213日前,各学院完成本学院文明创建的自查自评工作。

(二)1214日至1215日,宣传部(文明办)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学院文明创建进行年度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保持文明创建工作常抓不懈,切实落实责任,确保文明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学校将对本次年度文明创建工作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新一轮文明学院的考评之中。对本次检查存在问题较多的学院,学校将约谈告诫单位负责人,并督促整改落实。

(三)今后学校将进一步加强文明创建工作的明察暗访,加强日常检查和管理,确保文明创建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福清分校、闽南科技学院参照学校标准于年底前安排一次自查自评,并把自查自评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校文明办。

附件:附件1.doc福建师范大学2015年度文明创建工作检查表

附件2.doc福建师范大学2015年度文明创建工作检查安排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5124

附件1

福建师范大学2015年度文明创建工作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

宣传媒体管理

校内宣传栏、广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媒体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氛围浓厚。不违规乱张贴、悬挂标语条幅、无乱涂画、无残留标贴。(10分)

每发现1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实地检查

学习环境

教室、实验室、图书室等学习环境整洁卫生、安静有序,无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现象,公共环境整洁。(20分)

每发现1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办公环境

办公楼墙面、地面、厕所洁净,窗明几净,办公室物品摆放有序。(20分)

每发现1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生活环境

学生宿舍墙面无乱写、乱画、乱贴现象,卫生间无污垢,地面洁净,窗玻璃明净,物品摆放整齐,氛围温馨和谐、健康向上;无违章使用高功率电器现象;宿舍楼庭院整洁,自行车摆放整齐。30分)

每发现1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公共场所禁烟情况

公共场所禁烟落实到位。(10分)

  

单位内教学楼、实验室、图书室、会议室等处无禁烟标志,每处扣1分,每发现一处烟蒂扣0.5分,扣完为止。

“节粮节水节电落实情况

“三节”督导落实反馈到位。(10分)

每发现1处浪费问题扣0.5分;没有及时反馈需修缮问题落实情况的,每次扣1份,扣完为止。

  

附件2

福建师范大学2015年度文明创建工作检查安排表

时 间

学院

组 别

检查形式

12

14

上午

外国语学院、文学院、社会历史学院

第一组

实地查看不作现场反馈

教育学院、经济学院、传播学院

第二组

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音乐学院

第三组

下午

公共管理学院、海外教育学院

第一组

美术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第二组

旅游学院、体育科学学院

第三组

12

15

  

上午

地理科学学院、物理与能源学院、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第一组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第二组

软件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第三组

下午

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第一组

信息技术学院

第二组

协和学院

第三组

考评时间:

上午:8:309:30(第一场)9:3010:30(第二场)10:3011:30(第三场)

   下午:14:3015:30(第一场),15:3016:30(第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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