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福建师范大学2015年度优秀道德讲堂活动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20 浏览次数: 137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总结交流各单位本年度开展道德讲堂活动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推动我校道德讲堂活动有序开展,创新开展,发挥优秀活动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学校将于12月份开展2015年度优秀道德讲堂活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各学院(含福清分校、协和学院、闽南科技学院)各推荐1个道德讲堂活动参评;机关党委、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后勤党委,资产经营公司、校医院本年度承办的学校道德讲堂总堂活动直接参加优秀活动评选。

二、考评方式

为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同时保证评比结果的客观公正,优秀活动评选采取材料审核和观看视频进行。

三、材料提交

各单位提交一次道德讲堂活动或道德实践主题教育活动参评材料皆可,参评材料包括:视频资料、照片、文字材料(含活动方案、主持稿、讲演稿、ppt、宣传报道及其它材料),如果推荐道德讲堂活动参评,要按照“考评标准”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已经提交相关材料的单位只需指明哪一月份的活动参评,并加盖单位党委印章)

请各单位于1210日前将参评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行政办公大楼703室,279492253@qq.com,联系人:马小敏联系电话:22867155

四、奖励办法

拟评选102015年度优秀道德讲堂活动,授予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考评结果列入新一轮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创建指标体系予以体现。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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