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明共建、文化共享“结对子、种文化”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9-15 | 浏览次数: 1296 |
各学院分党委:
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教育厅等八家单位日前下发《关于广泛开展文明共建、文化共享“结对子、种文化”活动的实施方案》(闽委宣联〔2015〕40号)(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把开展文明共建、文化共享“结对子、种文化”的结对帮扶活动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总体规划,文化共建将作为新一轮全国文明单位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评估。为推动该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学校将把文化共建工作纳入新一轮文明学院创建指标予以考核。现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学院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予以落实。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重点围绕推进文化教育志愿服务和体育活动、体育组织结对帮扶工作,要与县级及县级以下街道社区和乡镇文化馆(站)、乡镇中小学、乡村学校少年宫、图书馆、农家书屋、文体活动中心、文艺演出队、文艺社团、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晨(晚)练活动站点和个人等,以单位结对和个人结对的方式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跨地区等不同形式的结对帮扶活动。每个学院至少要与一个单位开展“一对一”文化共建,鼓励学院间联合与一个单位开展共建。
通过广泛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努力帮助帮扶单位打造一批基层文化活动品牌,建设一批基层文化阵地,培训一批基层文化队伍,使帮扶单位群众的文化生活得到极大丰富,文明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通过广泛开展结对帮扶工作,进一步宣传学校的办学优势,扩大学校的影响力,提升学校的社会美誉度,为建设高水平大学创造良好条件。
二、实施举措
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在学科、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广泛发动和组织师生参与,特别要注重发挥专业教师在文化共建中的作用。通过文艺支教志愿服务、基层文化队伍培训、体育健身教练指导、举办各种文化讲座、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帮建图书室和农家书屋等,可结合每年的寒暑假“三下乡”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文化共建活动。
每个学院与共建单位每年至少开展2次以上文化共建活动。
三、保障措施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文明共建、文化共享“结对子、种文化”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摆上文明学院创建重要位置,保证一定共建经费,认真抓好落实。要根据共建单位的具体需求,加强活动的整体策划,制订细致周密的工作方案,采取扎实有效的方式方法,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共建活动常态化。
要充分运用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站、新媒体等加强对这项活动的宣传,报道活动的新动态新进展、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以及共建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学校将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把活动成效纳入文明学院综合考评体系。宣传部(文明办)每年将组织评选若干“结对子、种文化”活动先进单位和个人,并给予奖励。学校将参加结对帮扶活动个人的表现纳入学年考核内容。
四、近期工作要求
为推动该项工作的落实,根据省委宣传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请各学院将2015年已经开展文明共建、文化共享“结对子、种文化”活动的情况和2015年9月至2017年12月工作设想,分别依照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认真填写,于9月18日前报送校宣传部(文明办)(旗山校区办公楼703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279492253@qq.com,联系人:马小敏,联系电话:0591-22867155。
附件:1.附件1文明共建、文化共享“结对子、种文化”活动登记表.docx
2.附件2文明共建、文化共享“结对子、种文化” 工作计划安排表.docx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宣传部 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5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