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3-16 | 浏览次数: 222 |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现将《福建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2017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遵照执行。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3月16日
福建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围绕中央、省委文明办的工作部署,按照《福建省全国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小落细落实为根本任务,以迎接2015—2017年度新一届全国文明单位总评为契机,着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着力培育校园文明新风,着力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师生文明素质和校园文明程度,努力为高水平大学和“双一流”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文化氛围。
一、加强理论武装建设,夯实共同思想基础
1.加强理论学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的新思路新要求,指导具体实践,各单位要通过个人自学、专题学习、集中培训等方式,建设学习型单位,在全校树立良好的读书学习氛围。加强院校两级中心组学习,继续建设“福建师范大学干部在线学习中心”,坚持办好《干部学习电子文萃》,继续做好《思想理论动态》编印工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提供参考。编印《形势与政策专题教育》材料,供全校师生理论学习参阅。继续举办每年一届的读书节系列活动。在校报、校官微、校电台继续开设“品读经典”专栏,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支持与鼓励青年学生开展“学生时政论坛”“学习交流会”“微言时政”等活动。
2.开展理论宣讲活动。加强校党委讲师团建设,围绕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聚焦学校改革发展实践,针对师生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拟定公布第四期宣讲专题,推出系列专题讲座,为各单位理论学习和党校培训提供菜单式服务,推动党的先进理论入脑入心。加强对讲师团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讲师团成员,做好讲师团成员一年来宣讲情况的统计工作,为讲师团队伍建设和活动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和经费支持,编辑出版讲师团第二辑宣讲读本。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召开学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出台学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3.加强理论名师大讲坛建设。统筹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现实讲堂”“名师讲堂”“经济前沿讲堂”“国学讲堂”“法治实践公益讲堂”“艺术讲堂”“闽台讲堂”“归国学者讲堂”“对话名师”“时政论坛”等10个分讲堂建设。推广运用“理论名师大讲坛”统一标识,做好各分讲堂活动的宣传服务和条件保障工作。在校园网首页开辟“理论名师大讲坛”专栏,在官方微信微博定期发布讲坛信息,营造浓厚的校园学术氛围。适时召开大讲坛推进会,做好讲坛活动开展情况汇总工作,对建设工作扎实、建设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树立校园文明新风
4.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小落细落实。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五四三”微传播教育体系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好“师大好故事”微征文、“师大好声音”微视频征集和展播等10个项目建设,有效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常态化引导。更新制作一批图说“我们的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标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氛围营造。加强校史展览馆建设,全面更新馆内相关资料,开展“知校史爱学校”知识竞赛活动。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校”为目标,全力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继续开展“红色传统 我们传承”主题团支部立项活动,引导广大青年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开展首届文明家庭选树宣传。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建设福建名人家训家风文化走廊,制定《学校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和办法》,开展学校首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召开文明家庭表彰会。通过“文明家庭一句话”微视频展播、“文明家庭一堂课”道德讲堂、“文明家庭一面墙”宣传栏、“文明家庭一本书”事迹丛书等“四个一”学习宣传活动,弘扬典型的高尚品德和精神力量,进一步发挥文明家庭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每个道德讲堂年度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注重教职工的道德教育。创新道德讲堂形式,拓展到文化讲堂,发挥全国文明单位示范和引领作用,探索与共建单位合办讲堂。邀请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师德之星、大学生自强之星等先进典型进道德讲堂,开展“德在我身边”“百善孝为先”等各式主题讲堂,凝聚崇德向善的强大正能量。开展年度优秀道德讲堂活动评选。
6.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化拓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重要传统节日期间,组织开展民俗展演、慰问帮扶、文体健身等活动,营造浓厚节日氛围。完善学校“三节”制度,加强“三节”督导,开展第四届“三节”宣传月活动,营造“人人节约、事事节约、环环节约”的校园新风。深入开展经典诵读活动,以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契机,结合110周年校庆,继续在学校广播电台、官方微信开设道德经典诵读专栏;依托传播学院、校广播电台、学生电视台等优势资源拍摄10个左右经典诵读视频;继续打造“中华诵·经典诵读”“海西朗诵节”“普通话大赛”等道德经典诵读品牌。
7.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规范志愿服务组织,制定印发《福建师范大学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推进志愿服务融入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志愿者尤其是教职工志愿者的注册、管理和活动等工作机制,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组建教职工志愿服务队。以志愿服务作为重要载体,推进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推进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品牌化建设,充分利用“3.5”学雷锋纪念日、“12.5”国际志愿者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助学、助孤、助残、助老等志愿服务活动,深化“邻里守望”志愿服务活动。注重发挥教职工党员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动员广大党员自觉到社区报到,率先垂范开展志愿服务。进一步加大社会公益宣传,继续组织教职工开展无偿献血等公益活动。积极开展“大手拉小手 共绘中国梦”大学生志愿者走进乡村少年宫系列活动。开展以“迎厦门金砖会晤、做文明有礼福建人”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最美志愿者、最佳志愿服务项目、最佳志愿服务组织、最美志愿服务社区“四个最美”先进典型推选活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校园风尚。
三、加强文明风尚建设,树立校园文明新风
8.深化诚信建设工作。加强师生诚信教育,进一步完善“诚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师德建设,强化诚信执教、为人师表理念,坚决执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鼓励教师深入开展诚信相关课题研究。加强研究生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加大对免监考班级的奖励和宣传力度。加强校内商家管理,开展第二届诚信经营示范店评选活动,发挥“诚信经营示范店”的引领作用。开展“个人求职不掺水”签名和以诚信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加强诚信典型宣传,培育诚信文化,推动师生自觉践行“诚信是金、信用无价”的价值理念,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
9.加强文明有礼培育。以推行“八不”行为规范和迎厦门金砖会晤、做文明有礼的师大人为主线,开展年度文明有礼培育活动和评选。开展“推行‘八不’行为规范 做文明有礼的师大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安全出行不违规”上,加强文明交通宣传,组织志愿者参与首山路口文明督导,倡导文明出行。在“垃圾分类不落地”上,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倡导学生公寓生活垃圾一楼集中处理,召开现场推进会,深化家园清洁行动。在“节俭用餐不浪费”上,继续开展“光盘行动”,大力倡导文明就餐、合理消费。在“红白喜事不奢办”上,教职工层面开展学习推广晋江市移风易俗经验做法,有效破除炫富摆阔、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学生层面着重在奖助学金等使用坚持不请客、不乱花,加强宣传教育。在“言谈举止不粗俗”上,组织开展“校园不文明现象”随手拍活动,倡导在公共场所遵守秩序,文明礼貌用语。在“文明上网不低俗”上,深化净化网络环境行动,引导师生提升网络文明素养。在“旅游观光不任性”上,深化文明旅游行动,提倡自觉遵守文明旅游规范,做文明有礼的师大人。在“经济生活不失信”上,坚持生活诚信、经营诚信、学术诚信、考试诚信,组织开展学生诚信考试教育和承诺活动。
10.推进网络文明风尚传播。加强网络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文明传播中的作用,开展具有创新内容形式、方式方法、体制机制的网络精神文明建设创新实践。加强校园网、学校官方微信微博、“五微五阵地”微博体系、学生服务联动协调中心、后勤微服务体系以及易班网等阵地建设,打造好网络服务平台,开通文明建设相关栏目,大力传播文明风尚,实现网络文明阵地全覆盖。结合文明创建重点工作,继续做好道德模范评选、“八不”行为规范、中华经典诵读等专栏,营造良好网络环境。发挥广大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作用,创新开展网络公益活动,提升网络宣传和思想引导工作。
11.打造帮扶共建品牌。继续抓好与仓山区金山街道金洲社区的结对帮扶工作,签订2017年帮扶协议。继续推进“海西春雨行动”,帮扶政和县4个特困户家庭。各学院与共建单位至少开展2次文化共建活动,开展年度文明共建、文化共享“结对子、种文化”活动先进单位评选。加强宣传报道帮扶共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激发广大师生参与帮扶共建工作的热情,推动帮扶共建工作向纵深发展,提升帮扶共建品质。
四、加强校园环境建设,构建优美和谐校园
12.加强文化环境建设。适应师生员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因地制宜地完善文体设施。持续推进文明驿站、实体书店建设。启动福建师范大学小葵馆二期建设,运营好福建师范大学小葵馆。加强学校文化走廊建设,在公共教学楼、办公场所悬挂历史文化名人图文框、家训家风等,开展优秀文化走廊评选活动。积极开展校园文化艺术节、体育节,高雅艺术、文化名人进校园等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各级各类高水平文化体育赛事,有计划性开展系列迎接校庆110周年的校园文化活动。
13.强化校园环境整治。做好旗山校区人文楼和公共教学楼指示牌建设。进一步规划设置校园机动车、自行车停放位,重点整治43路公交起点站。加强对校园废弃自行车的整治工作,做到常态管理。集中开展学生公寓自行车停放秩序整治行动,坚持“车辆停放不占道”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营造良好的校园停车秩序。加快仓山校区道路翻新改造、长安山边坡支护、科学会堂整修改造、高区食堂和教工食堂改造、校园环境整治提升等项目建设。加强对环境卫生的明察暗访,继续深化开展卫生检查评比常态化管理工作,发挥《福建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建设简报》作用,定期通报各单位文明创建经验、文明创建和文明督导情况。精心规划设计绿化方案,坚持“绿化一块风景一处”的绿化提升原则,打造学校绿化品牌,做到校园四季常青、三季有花、冬季变色。
14.营造校园优质服务氛围。定期举办“校党委书记与青年学生早餐会”“校长与青年学生面对面”、校领导接待日、女生成长专线等活动,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群众路线工作,更好地服务教师的教学科研和青年学生的成长成才。推动“窗口”单位马上就办优质高效服务,加强管理,完善便民制度,创新服务手段,切实提升服务效能,把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多为师生员工办实事上,坚持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甚至故意拖延刁难的现象。开展后勤员工岗位技能竞赛活动,激发后勤员工学业务、学技术、比贡献的积极性。健全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完善全校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和生活困难党员信息库,重点做好病困教职工的慰问帮扶工作。
五、加强文明创建,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15.健全文明考评奖惩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督查通报制度,加大暗访督查力度,积极探索各种有效的监督形式,形成师生监督、校内新闻媒体监督、职能部门工作监督以及文明办职能监督的立体监督格局,推动文明创建常态长效化。制定《文明班级评选办法》,列入新一届校级精神文明建设评选表彰项目。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文明办报送学校创建信息。开展2017年度文明创建工作自查自评,并将结果向全体师生通报。
16.开展文明建设项目立项活动。按照文明特征明显、育人导向突出、教师参与广泛、具有较好建设基础的原则,有重点、有针对性组织开展2017年度校级精神文明建设项目立项活动,组织发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立项活动,校级立项重点项目每项资助5000元,校级立项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000元。开展结项审查,通报验收情况,并将该项活动纳入校文明学院和文明处室考评。
17.做好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迎评工作。根据省委文明办和省委教育工委的工作部署,按照《福建省全国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制定迎评工作方案,组建迎评工作小组,深入研究对照测评体系,明确指标内涵与测评方法,逐项逐条分解,做好迎评工作。根据2016年全国文明单位初评反馈意见,全面梳理,巩固成绩,补齐短板,认真整改。把握节点、抓住重点、提升亮点,认真撰写2015—2017年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报告和分报告。进一步整理支撑材料,汇总电子材料,及时做好材料网上申报。整理编印《福建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大事记》(2015—2017年)、《美丽师大——福建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纪实(2015—2017年)、《媒体聚焦师大——新闻宣传报道汇编》(2015—2017年)等相关汇编,争取以优异成绩再创全国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