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精神文明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5-29 | 浏览次数: 10 |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我校文明创建成果,深化校园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营造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级精神文明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落实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为抓手,以第三届全国文明校园评选表彰为契机,坚持稳中求进、自信自强、守正创新、敢于斗争,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着力提高师生文明素养和文明程度,着力培育时代新风新貌,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为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丰润道德滋养和强大精神力量。
二、参加对象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
三、项目选题指南
《2023年度校级精神文明建设项目选题指南》(下称《选题指南》,见附件1),为我校2023年度校级精神文明建设项目立项申报提供选题方向。各单位申报必须在《选题指南》的方向范围内申报项目(鼓励单位间合作申报),建议立项申报立足本单位,辐射全校,按照文明特征明显、育人导向突出、师生参与广泛、具有较好建设基础的原则,有重点、有针对性开展立项选题和活动组织,不符合《选题指南》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
四、项目管理
1.校级精神文明建设项目立项分为两类,一是校级立项重点项目,二是校级立项一般项目。具体立项数量依据申报项目的质量和数量确定。
2.项目给予经费支持,原则上校级立项重点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3万元,校级立项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000元。
3.跟踪项目建设过程,立项资助经费将在项目申报通过后,先行下拨50%,剩余50%待结项通过后下拨。经费使用办法按照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4.涉及以下范畴不纳入立项:(1)属于单位常规性工作,可列入本单位年度预算的项目;(2)学术研究类、党建类、教学类、就业创业类等有明确归口的项目;(3)不具申请资格的申请人所申报的项目。
五、实施步骤
1.组织发动(2023年5月30日前)。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根据本通知精神,广泛动员,组织申报,进行项目的设计和论证。
2.项目申报(2023年5月31日—6月6日)。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23年度校级精神文明建设项目申报表》(简称《申报表》,见附件2),于2023年6月6日前将审核后的《申报表》,报送校文明办,联系人:马小敏,联系电话:22867155,并将电子版发至279492253@qq.com。
3.项目评审(2023年6月7—9日)。校文明办将组织专家评审,并于6月中旬公布立项项目。
4.项目开展(2023年6月—2023年12月)。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根据项目设计开展创新实践。
5.结项总结(2023年12月)。各项目认真做好总结,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23年度校级精神文明建设项目结项审批书》(简称《结项审批书》,见附件3),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各项目的《结项审批书》和结项成果材料收齐后报校文明办。
6.项目验收及奖励(2023年12月底)。校文明办组织专家进行结项审查,通报验收情况,纳入文明学院和文明处室考评,验收合格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分别给予文明考评总分直接加2分和0.5分的奖励。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开展2023年度校级精神文明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是学校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第三届全国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重要举措。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申报,从项目设计、申报、实施、总结等各个环节推进立项活动精细化,切实将立项活动抓好抓实。
2.突出重点,力求创新。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聚焦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鼓励创新,精心设计内容,创新活动形式,组织发动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立项活动,着力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要注重增强宣传报道的感染力,通过新媒体、广播电台、电视、网络、报纸等形式,加强对立项活动开展情况的新闻报道和专题宣传,努力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发挥立项项目在全国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附件:1.2023年度校级精神文明建设项目选题指南
2.福建师范大学2023年度校级精神文明建设项目申报表
3.福建师范大学2023年度校级精神文明建设项目结项审批书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
附件1
2023年度校级精神文明建设项目选题指南
一、重点项目
1.发挥福建省“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作用,以仓山校区老校部为中心,以长安山、烟台山老建筑为辅翼,科学规划福建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实践教学基地(仓山校区老校部)参观访学路线,撰写解说方案,组织师生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讲解活动,强化教育实效,打造知行合一、学思结合的“大思政课”实践教育大课堂。
2.开展“深化文明创建涵养时代新风”新时代文明实践,结合新老校区公共服务、校园规划、文化景观等,建设具有师大特色的诚信驿站、文明驿站和校园文化打卡点。
二、一般项目
1.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学校工作方案,扎实开展深入、持久、生动的爱国主义教育,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广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健全完善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常态长效机制。
2.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和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方案》以及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教书育人全过程,工作有成效。
3.持续实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围绕“我们的节日·精神的家园”主题,传承创新发展“福”文化,组织开展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具有鲜明内涵、形式生动活泼、体现时代特色的节日文化活动,制作“我们的节日”融媒体创意产品。
4.开展民族英雄、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进校园活动,广泛宣传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进一步凝聚崇德向善的强大正能量。
5.充分利用“12.5”国际志愿者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师生志愿者参与乡村少年宫共建、结对驻地社区实践等志愿服务工作,打造品牌志愿服务项目,教育引导师生积极参与全面建成小康、脱贫攻坚、“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大事件以及无偿献血、社会捐助等社会公益活动。
6.持续开展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设“优秀传统文化讲座”微课堂,录制优秀传统文化思政微课,推荐阅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典,开展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实践。
7.深入开展戏曲、书法、传统体育进校园活动,聘请一批民间艺术名家、当代文化名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兼任指导教师,开展艺术表演和教育教学活动,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
8.组织开展升挂国旗仪式,学习宣传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基本知识和国旗升挂、国徽使用、国歌奏唱礼仪,开展礼貌、礼仪、礼节教育活动。
9.广泛开展网络文明实践,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吸引力强的网络文明教育、网络安全教育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网络文化作品创作生产,推进网络文化工作室、网络名师工作室建设,共建网上精神家园。
10.加强师德教育,开展教师理想信念、形势政策、法治、纪律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活动,搭建师德教育有效平台,鼓励教师参与调查研究、学习考察、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师德教育品牌活动。
11.开设健康教育课堂,多渠道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张贴或摆放禁烟标识,积极推动无烟学校建设。
附件2
福建师范大学2023年度校级精神文明建设
项目申报表
活动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活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活动名称 | | ||
起止时间 | | 预算经费 | 元 |
负责人 |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单位名称 | | 参与人数 | |
一、本项目总体思路
二、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及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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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项目的预期目标 | |||
四、本项目主要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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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项目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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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党组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校文明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福建师范大学2023年度校级精神文明建设
项目结项审批书
活动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活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写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活动名称 | | ||
批准时间 | | 活动开展 起止时间 | |
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一、项目开展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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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取得的主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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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开展过程及完成情况(本栏不够填写可加页,但不得超过2页) (一)开展过程(包括项目开展的时间、地点、形式,具体活动内容和组织方式等) (二)完成情况(包括完成效果,社会效益,媒体报道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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