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细落小落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1浏览次数:2564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落细落小落实,确保新学期全校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方案》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在1月23日成立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领导小组责任分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李宝银、王长平

常务副组长:涂荣

副组长:黄清波、赖海榕、郑家建、杨玉盛

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校领导任工作组组长,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工作组成员。

工作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协调指挥全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指导全校各单位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工作组组成与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

  长:涂荣

牵头单位:学校办公室

成员单位:宣传部,发展规划处,校团委,校医院

工作职责:协调落实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协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重要工作事项;负责疫情防控综合材料起草和对外宣传工作,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学校总值班室制度,督促各单位做好值班值守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上报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和信息;制定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学习推广兄弟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负责做好与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的沟通与协调。

(二)健康管理组

  长:涂荣

牵头单位:学生工作部(处),教师工作部(处),校医院

成员单位:保卫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校团委,资产经营公司,海外教育学院

工作职责:分类指导做好全校师生员工疫情防控工作;准确掌握在校的疫情重点地区师生有关信息,加强有关师生健康管理,做好教育管理和人文关怀;了解师生思想动态并做好心理疏导等工作,做好留校学生管理服务工作;加强疫情存续期间校园出入管理,暂停非本校人员进入校园;落实防控所需物资如口罩、医用酒精、体温计等储备;负责校园卫生整治和环境消杀,确保校园卫生整洁;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和网络辅导服务,提供心理危机干预与服务;加强校园疫情防控管理,完善和落实防控措施,提出应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策略、措施和建议

(三)教学调控组

  长:郑家建

牵头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教育学部

成员单位: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处),保卫处,海外教育学院,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网络与数据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延迟返校上课教学的工作预案,做好延期开学期间学生教学管理工作,根据实际调整学期教学计划,合理调配教学资源;研究制定延期开学期间教学举措,创新教学方式,组织学生线上学习,做到假期学习不断线;指导做好留校学生的学习教育;指导督促各校外学习中心、函授中心疫情存续期间调整教学考试工作;指导督促附中、附小、实验幼儿园做好春季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四)科研攻关组

  长:杨玉盛

牵头单位:科学技术处

成员单位:社科处,南方生物医学研究中心,生命科学学院,数学与信息学院,地理科学学院,心理学院,传播学院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检测、防控及发病机制等相关研究;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大数据和空间分析研究,建立模拟疫情扩散发展的数学模型,分析疫情空间扩展模式,预测未来疫情发展动态;组织教师开展心理干预辅导、危机公关传播研究;组织做好国家级及省级各类项目申报工作。

(五)督促指导组

  长:赖海榕

牵头单位:组织部

成员单位:人事处,财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校友会

工作职责:负责督促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督查疫情存续期间提前开学、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等违规问题;动态关注外籍师生提前返校、私自离校等问题;负责接受社会捐赠。

(六)纪检监察组

  长:黄清波

牵头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

成员单位:组织部,教师工作部(处),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

工作职责:督促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协助学校党委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学校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监督学校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秉公用权等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防控不力等********问题严肃查处;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渎职、挪用救援款物等**违法问题依纪依法调查处理;开展疫情防控案件警示教育;落实省纪委监委、校党委行政交办其他事项。

三、工作制度

(一)工作协调制度。各工作组要建立例会制度,由组长主持,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研究疫情防控具体工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及时分析问题、及时处置相关事项。

(二)信息报送制度。各工作组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由牵头单位负责,及时收集、汇总、分析工作情况和需要协调的相关事项,于每日12:00前报综合协调组(许南老师:18060611195,xbxzk2@fjnu.edu.cn)。对外宣传工作由综合协调组负责统筹、统一口径,各工作组牵头单位对接综合协调组负责协调本组有关事项。

(三)督办检查制度。为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各工作组要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定期检查工作开展情况,重点督查领导小组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好整改。坚决杜绝****、****,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尽量不影响基层工作,不增加基层负担。注重加强对二级单位工作的分类指导,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有关要求

各二级单位要成立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全力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见效,群策群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工作组要切实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主动沟通协调,强化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运转顺畅。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福建师范大学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