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福建师范大学2019年度新闻宣传十佳学生团队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2浏览次数:5076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为充分调动师生参与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不断开创宣传工作新局面,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福建师范大学2019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十佳学生宣传团队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十佳学生宣传团队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富有凝聚力、战斗力。

(三)积极配合学校媒体平台,做好相关新闻宣传工作。踊跃投稿供稿,提供有价值的新闻线索和新闻稿件。

(四)积极采写校内外新闻,在校内外有影响力的媒体平台刊发稿件数量较多、效果较好、影响较大。

(五)无失实报道和抄袭行为。

二、校新闻宣传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表现好。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新闻宣传工作,自觉提升理论水平,锻炼业务技能。

(二)工作表现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新闻宣传工作研讨和培训活动,并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新闻采写、编辑工作。坚持正面宣传,积极采写和编辑校内外新闻,具有比较强的捕捉、策划、撰写和编辑新闻的能力,在校内外媒体刊发原创稿件数量较多,质量较高。无失实报道和抄袭行为。

(三)学习表现好。参评学年没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学习成绩良好,态度端正,无重修记录。

三、评选范围

校十佳学生宣传团队参评范围为校院学生记者团、新媒体运营中心等宣传组织;校新闻宣传先进个人参评范围为校院官方媒体平台学生记者、编辑等工作人员

四、评选名额

(一)校十佳学生宣传团队10个。

(二)校新闻宣传先进个人共90名。

五、评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校十佳学生宣传团队,校新闻宣传先进个人均由各单位及组织根据条件推荐申报。各单位可推荐1个新媒体运营团队或学生记者团,参与校十佳学生宣传团队评选;推荐2名学生参与校新闻宣传先进个人评选。每个校级媒体组织可推荐4名成员参与校新闻宣传先进个人评选。

(二)组织评选。校党委宣传部组织评审小组对各单位报送的校十佳学生宣传团队、校新闻宣传先进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评选。评选结果在校内公示5日无异议后,印发表彰文件,并颁发证书。

六、注意事项

(一)请相关单位和组织积极做好推荐和申报工作。校报记者站、校电台、校学生电视台、青年通讯社、校官方微信、微博、头条等媒体平台的学生记者、编辑等工作人员,先由所在组织推荐,再回所在学院报名汇总,不占学院申报指标。

(二)申报需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十佳学生宣传团队申报表》《福建师范大学新闻宣传先进个人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福建师范大学新闻宣传先进个人推荐申报汇总表》,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表格可登陆校党委宣传部网站下载,申报材料纸质版于10月23(周五)由所属学院统一送至校报编辑部(行政楼702室,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校报邮箱xiaobao@fjnu.edu.cn。联系人,乐华斌;联系电话,22867151。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20年1012


附件1 福建师范大学十佳学生宣传团队申报表.docx

附件2 福建师范大学新闻宣传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

附件3 福建师范大学新闻宣传先进个人推荐申报汇总表.xlsx